1、 孤堆回族乡 人民 政府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图 一、 实施行政审批程序 承办机构:党政办、国土所、民政办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申 请 受 理 审 查 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需要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 实施机关作出决定;依法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决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施行政处罚程序 承办机构:国土所、创建办、民政办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立案(受理) 调查取证 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依法组织听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及享有的权利 执 行 三、
2、实施行政给付程序 承办机构: 民政办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申 请 受 理 公 示 决 定 审 查 给 付 四、实施行政强制程序 承办机构:国土所、创建办、堤防所、党政办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 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制作现场笔录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辨 实施强制措施 五、实施行政确认程序 承办机构:堤防所、社保所、计生办、人武部、党政办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
3、777 申 请 受 理 审 查 确 认 公 示 六、实施行政裁决程序 承办机构: 国土所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申 请 受 理 调查取证 调 解 作出裁决 七、实施行政规划程序 承办机构:农办、国土所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组织编制 专家论证、评审 公 示 征求意见 审 查 公 布 审查批准 八、实施其他权力程序 承办机构: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国土所、 创建办、文化站、信访办、社保所、综治办、 司法所、安监办、农办、妇联 服务电话: 0554-6971300 监督电话: 18130106777 启动阶段 审查阶段 决定阶段 送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