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申报 材料的申报、领用制度 一、购买材料的申报 1 、各单位对所需一般备品备件、油、材料及办公用品等,要以书面形式按每月一日、十五日分两次进行申报; 2 、生产车间所需急件,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进行随时审报; 3 、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详细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急件要同时注明到货时间。 二、购买材料的审批 1 、所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核实库存有无,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报供应处购买。 2 、各种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配件,由各使用单位上报设备处,设备处审查后打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报供应处购买。 3 、主要设备或大型设备的购买,由设备处提供详细型号及厂家(必要时外出考察),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报供应处购买。 三、材料的领用和使用 1 、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经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大修材料由总经理审批) 2 、领料单必须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统一用大写,数字中间不得留有空隙 )、多余的空格要加盖以下空白章或用笔划掉,并由保管员标注价格后,方可审批、领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