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仁县供销合作联社 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二 一四年九月 安供字 2014 16 号 关于印发安仁县供销合作联社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股室、县直各公司: 为加强我县供销系统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安仁县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安仁县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工作指导提纲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社职责职能的实际,特制定了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现 汇编成册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安仁县供销合作联社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安仁县供销合作联社 二 一四年九月十 日 安仁县供销合作联社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目
2、录 序号 科 室 规 章 制 度 页码 1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人 事 权 方 面 1 2 办公室,政工股 职务任免 4 3 办公室,政工股 临时人员骋用 8 4 办公室,政工股 人员调配 12 5 办公室,政工股 年度考评 15 6 纪检监察室 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调查处理 18 7 财会股 财务管理 财 务 方 面 21 8 办公室 公务接待 26 9 财会股 专项经费管理 29 10 政工股 党费收缴 32 11 办公室、财会股 物资采购 资 产 方 面 35 12 办公室、合作指导股 资产管理 38 13 办公室、合作指导股 基建管理 41 14 办公室 车辆管理 4
3、4 15 办公室 公文处理 内 部 管 理 方 面 47 16 办公室 印章管理 50 17 办公室 会议召开 53 18 纪检监察室 信访工作 56 19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重大工作督查、督办 59 1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责任单位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二、责任人 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机关综合管理制度。 四、受理范围 (一)供销事业的远景规划和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二)以县供销联社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四)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由集体行政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五、办
4、理条件 因工作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六、申报材料 重大事 项决策相关材料。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办理程序: 1、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 3、酝酿意见。 4、充分讨论。 5、作出决策。 6、形成纪要。 (二)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2 八、监督检查 (一)每个环节都由承办人员签名,并归档保存。 (二)纪检监察室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 2、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的。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5、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
5、定 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形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调离工作岗位。 5、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6、给予纪律处分。 7、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重大事项民主 决策工作流程图 3 廉政风险点: 作出决策。 一级风险点 防范措施:民主科学决策。 责任追究办法:报请纪
6、委、组织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流程 确定议题 准备材料 酝酿意见 充分讨论 作出决策 形成纪要 4 职务任免制度 一、责任单位 办公室、政工股。 二、责任人 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政工股具体经办人。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 四、受理范围 股长(含副股长)、公司经理(含副经理)、支部书记、基层社正副主任选拔任用。 五、办理条件 机关内出现正副股长或公司正副经理、基层社正副主任空缺时,要及时进行替补,选拔任用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选拔任用对象为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 (二)年龄 40 周岁以下
7、。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思想健康、业务熟练、遵规守纪、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六、申报材料 (一)任职申请。 (二)个人简历。 (三)近两年的工作情况汇报。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 1、办公室发布岗位竞职通知。 5 2、竞职人员向社办公室、政工股提出任职申请及相关材料。 3、办公室、政工股组织资格审查。 4、县社党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任用人选。 5、办公室制发任职文件,并报分工委备案。 (三)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八、监督检查 (一)每个环节都由承办人员签名,并归档保存。 (二)纪检监察室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三)接受组织、纪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对符合竞职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程序进行选拔任用或推荐的。 3、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5、利用 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6、私自泄露应保密信息的。 7、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县社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 6 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形式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3、取消当年评优 评先资格。 4、调离工作岗位。 5、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6、给予纪律处分。 7、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职务任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