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票及操作监护管理制度 操作票及操作监护管理制度 操作票及操作监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站运行操作票的管理,促进操作票的执行和管理达到标准化、程序化、保障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变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操作票是准许运行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并保证运行人员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第三条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 第二章运行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第四条操作人、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般操作由副值班员为操作人,主值班员为监护人。第五条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分别负责审核并签名。 第六条正确填写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以及正确的操作术语。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按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下一空格中间位臵划终止符号。第七条操作票应由运行人员统一编号,编号原则为:年-月-编号,保证每张 操作票编号的唯一性。第八条填写操作票的注意事项 (一)纸质操作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