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设备维修合同 常用设备维修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 乙方义务 ?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 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 2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 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