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 茶山镇 0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东莞市关于做好东莞市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东教基函 2021 2 2 号)等系列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一)公办学校 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二)民办学校 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 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 三、招生办法 2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