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赔偿范围研讨&产品设计优化标准论文 产品责任赔偿范围研讨 因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缺陷产品所致损害有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之分,其中,财产损害是指因侵害权利人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非财产损害是指因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害以外的损害。2对于这些损害的赔偿问题,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中均作了相应规定,其中侵权责任法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一般规定自有适用空间。但由于两法之间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并不一致,在解释上如何适用,即存疑问,诸如产品自身损失或纯粹经济损失3是否属于赔偿范围?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何确定?均值研究。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一陈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产品自身损失的赔偿:以产品责任法第 41 条和侵权责任法第 41 条的对比分析为中心 在比较法上,就产品自身损失是否属于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美国法院多采否定态度;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和欧共体各成员国的产品责任法也不将产品自身损害包括在产品责任赔偿范围之内;日本制造物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