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排量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排量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方案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1、 抽样调查。在畜牧养殖大县中选择 810 个养殖户(非规模养殖场)作为抽查对象,其中,生猪散养户 260 户、养殖专业户 260 户,奶牛散养户 5 户、专业养殖户 5 户,肉牛散养户 10 户、专业养殖户5 户,蛋鸡散养户 105 户、养殖专业户 40 户,肉鸡散养户 100 户、养殖专业户 20 户。确保每个养殖大县对应的畜种(生猪、奶牛、肉牛)专业户和散户的抽样数量不低于 10 户。全省抽样调查点分布见附录 1。 2、 原位监测。在全省范围内设置 5 个畜禽养殖粪污产生排放原位监测点,其中,粪污产生系数+水污染物排放系数监测点 1 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水污染物排放系数监测点 4 个(生猪、肉牛、蛋鸡、肉鸡规模养殖场各 1 个)。原位监测点分布见表 1。 表 1 原位监测点分布表 类别 生猪(产+排) 生猪(排) 肉牛(排) 蛋鸡(排) 肉鸡(排) 数量(个)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