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能新疆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变更、索赔处理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投资水电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防止在经济合同实施中,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符合约定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更好地行使法律和合同赋予公司的权利,做好变更、索赔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简称“合同” )的有关规定编制。第三条 合同索赔包括工程承包人向公司索赔和公司向承包人索赔,索赔是合同赋与合同双方的合法权利,是惩罚违约行为,促使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切实履行的合同手段。第四条 公司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和掌握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合同意识,认真履行合同,做好预防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努力消除可能导致合同变更、索赔和纠纷事件发生的因素,减少经济损失。第五条 变更、索赔分为因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因设计变更、图纸或工程量的错误引起的变更、索赔,因业主、监理工程师工作差错引起的变更、索赔等。第六条 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通过对变更、索赔事件的查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