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若干政策措施 打赢人力资源和.保障脱贫攻坚战 若干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一)促进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1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要大力推进就业扶贫示范车间创建,对符合相关条件经评选认定的就业扶贫示范车间,按相关规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每人 500 元/月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示范奖补。吸纳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以银行提供的流水资料或申报主体发放工资的移动支付回执为凭证。 2落实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并缴纳.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五项.保险费给予.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贫困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按本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 2/3 给予.保险补贴。.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