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制度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制度一、矫正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二、矫正对象在报到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矫正办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持有的相关法律文书。三、接受矫正办工作人员的首次谈话教育,如实回答矫正工作人员的提问。四、接受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五、与司法所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六、与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接受监督、帮教协议书。七、向矫正对象发放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须知(试行)及鼓楼区矫正对象奖惩须知读本,指导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谈话走访制度一、司法所矫正办应针对矫正对象具体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做好对矫正对象的谈话教育工作,并将谈话教育内容记录在案。二、矫正办工作人员在对矫正对象的谈话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尊重矫正对象人格,耐心真诚,不得有任何侮辱性的言行,维护矫正对象依法应享有的权益不受侵犯。三、与矫正对象谈话教育中做到抓住关键,坚持原则,耐心疏导,指出方向。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