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计算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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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税收第 1 页 共 13 页五、计算题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 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 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 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 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 10%;所得 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 20%;所得 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 30%;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 40%。乙国实行 20%的比例税率。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20%+(80000-50000)30%

2、=16200(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 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 20000美元。乙国实行 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级距 税率1 所得 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2 所得 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3 所得 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4 所得 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2(1

3、)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80000(80000+20000)=19360(美元)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2000040%+3000030%+3000020%=8000+9000+6000=23000(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

4、00=27000(美元)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 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 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 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 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 10%;所得 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 20%;所得 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 30%;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 40%。乙国实行 20%的比例税率。2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3(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30%=24000(美元)(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3)该居民纳税总额=24000

5、+4000=28000(美元)4某一纳税年度,某一居民在居住国取得所得为 80000美元,在非居住国取得所得为 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居住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级数 应有纳税所得额级距 税率1 所得 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2 所得 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3 所得 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4 所得 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4(1)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40%80000(80000+20000)=4000

6、0(80000100000)=32000 (美元)或(方法二)=8000040% =32000(美元)非居住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该居民纳税总额=32000+4000=36000(美元)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 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 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 10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 40%,乙国为 50%,丙国为 30%。要求:用综合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 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税款。1.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100)40%=480(万美元)(2)抵免限额=(1000+100

7、+100)40%(100+100)(1000+100+100)=480(2001200)=80(万美元)(3)确定可抵免数额:由于已纳国外所得税额 80万美元(10050%+10030%),与抵免限额相同,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80万美元。(4)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100)40%-80=480-80=400(万美元)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 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 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100万美元,丙国分公司亏损5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 40%,乙国为 50%,丙国为 30%。要求:用综合限额抵免法计算 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税款。2.(1)

8、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50)40%=420(万美元)3(2)抵免限额=(1000+100-50)40%(100-50)(1000+100-50)=420(501050)=20(万美元)(3)确定可抵免数额:因为已纳乙国所得税额 50万美元(10050%),丙国分公司亏损则不用纳税,合计已纳国外所得税税额为 50万美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20万美元。(4)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50)40%-20=420-20=400(万美元)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 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 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 100

9、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 40%,乙国为 50%,丙国为 30%。要求: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 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3.(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100)40%=480(万美元)(2)乙国抵免限额=(1000+100+100)40%100(1000+100+100)=480(1001200)=40(万美元)或=10040%=40(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 50万美元(10050%)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40万美元。(3)丙国抵免限额=(1000+100+100)40%100(1000+100+100)=480(1001200)=4

10、0(万美元)或=10040%=40(万美元)由于已纳丙国所得税额 30万美元(10030%)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30万美元。(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30=70(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100)40%-70=480-70=410(万美元)4.某一纳税年度,甲国 M公司来自甲国所得 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100万美元,丙国分公司亏损5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 40%,乙国为 50%,丙国为 30%。要求:用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 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4. (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100-

11、50)40%=420(万美元)(2)乙国抵免限额=(1000+100-50)40%100(1000+100-50)=420(501050)=40(万美元)或=10040%=40(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 50万美元(10050%)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40万美元。(3)丙国抵免限额:由于丙国分公司亏损,已纳丙国所得税额为 0,所以不存在税收抵免或可抵免数额为 0。(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0=40(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100-50)40%-404=420-40=380(万美元)5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总公司来自甲国所得 10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 3

12、0%。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 500万美元,其中利息所得为 2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 20%,已向乙国缴纳所得税 40万美元;其他所得为 300万美元,适用税率为 35%,已纳乙国所得税 105万美元。要求:用单项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总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款。 5(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1000+500)30%=450(万美元)(2)利息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30%200(1000+500)=450(2001500)=60(万美元)或=20030%=60(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 40万美元(20020%)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40万美元。(3

13、)其他所得抵免限额=(1000+500)30%300(1000+500)=450(3001500)=90(万美元)或=30030%=90(万美元)由于已纳乙国所得税额 105万美元(30035%)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90万美元。(4)国外税收可抵免数额=40+90=130(万美元)(5)甲国政府实征所得税额=(1000+500)30%-130=450-130=320(万美元)6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三个分支机构,2000 年度的盈利情况如下:(1)境内总机构所得 4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 100万元,适用税率为 33%;(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 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 40

14、%;利息所得 50万元,甲国规定适用税率为20%;(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 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 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0万元,乙国规定适用税率为 20%;财产租赁所得 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 20%。要求: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00年度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中国所得税税额。 6(1)甲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15040%=60(万元)利息所得已纳税额=5020%=10(万元)合计已纳税额=60+10=70(万元)(2)乙国分支机构的纳税情况:营业所得已纳税额=25030%=75(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已纳税额=3020%=6(万元)财产租赁所得已

15、纳税额=2020%=4(万元)合计已纳税额=75+6+4=85(万元)(3)抵免限额的计算:中国采用分国不分项限额法甲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150+50)33%=66(万元)5或:(400+100)+(150+50)+(250+30+20)33%(150+50) (400+100+150+50+250+30+20)=100033%(2001000)=66(万元)乙国分支机构的抵免限额=(250+30+20)33%=99(万元)或:(400+100)+(150+50)+(250+30+20)33%(250+30+20) (400+100+150+50+250+30+20)=100033%(30

16、01000)=99(万元)(4)确定可抵免税额:由于甲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 70万元超过抵免限额 66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66万元。由于乙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 85万元不足抵免限额 99万元,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85万元。可抵免税额合计=66+85=151(万元)(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00年度应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税额=(400+100)+(150+50)+(250+30+20)33%-151=330-151=179(万元)7某一纳税年度,甲国西蒙制药公司国内所得为 1000万美元,该公司在乙国有一家子公司,年所得额为 100万美元。公司所得税税率甲国为 50%,乙国为 40%。西蒙制药公

17、司拥有子公司 50%的股票,乙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20%。要求:计算甲国西蒙制药公司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税额。7(1)子公司应纳乙国公司所得税=10040%=40(万美元)(2)乙国子公司应分给甲国西蒙制药公司的股息=(100-40)50%=30(万美元)(3)股息预提税=3020%=6(万美元)(4)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4030(100-40)=20(万美元)(5)西蒙制药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 30+4030(100-40)=50(万美元)(6)抵免限额=(1000+50)50%50(1000+50)=25(万美元)或=5050%=25(万美元)(7)可抵免税额:

18、由于已纳乙国税额(直接+间接)=6+20=26(万美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25万美元。(8)甲国政府可征税款=(1000+50)50%-25=500(万美元)8某一纳税年度内,甲国子公司所得为 1000万美元,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该公司支付给乙国母公司股息200万美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15%,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45%。要求:计算乙国母公司这笔股息收益的外国税款可抵免额以及乙国政府可征所得税税额。 8(1)子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100033%=330(万美元)(2)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330200(1000-330)=98.51(万美元) (3)母公司来自子公

19、司的所得=200+330200(1000-330)=298.51(万美元)6(4)股息预提税=20015%=30(万美元)(5)抵免限额=298.5145%=134.33(万美元)(6)可抵免税额:由于已纳乙国税额(直接+间接)=98.51+30=128.51(万美元)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128.51万美元。(7)乙国政府可征税款=134.33-128.51=5.82(万美元)9假设:某一纳税年度德国一家公司在国内无所得,但从其外国子公司处应得一笔毛股息收入 100万马克,扣除应有向外国政府缴纳的预提税 15万马克后,净股息收入应为 85万马克。该公司希望保留这笔股息收入,因此必须

20、缴纳 56%的公司所得税(德国对公司分给股东的利润按 36%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而对保留在公司内的未分配利润则按 56%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子公司所在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40%。要求:计算德国公司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德国政府可征税款数。9(1) 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100(1-40%)40%=66(万马克) (2)德国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100(1-40%)=166(万马克)(3)股息预提税为 15万马克(4)抵免限额=16656%=93(万马克)(5)可抵免税额:由于已纳外国税额(直接+间接)=15+66=81(万马克)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81万马克。(6)德国政

21、府可征税款=93-81=12(万马克)10某一纳税年度,甲国母公司国内所得为 100万美元,并拥有其乙国子公司 50%的股票,该公司在乙国的子公司年所得额为 50万美元。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10%。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即: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级距 税率1 所得 50万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20%2 所得 50100万美元的部分 30%3 所得 1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 40%要求:计算甲国母公司可享受的外国税收抵免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所得税税额。10(1)子公司应纳乙国公司所得税=5030%=15(万美元)(2)乙国子公司应分给甲国母公司的股息=(50

22、-15)50%=17.5(万美元)(3)股息预提税=17.510%=1.75(万美元)(4)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1517.5(50-15)=7.5(万美元)(5)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 17.5+1517.5(50-15)=25(万美元)(6)抵免限额=(5020%+5030%+2540%)25(100+25)=7(万美元)(7)可抵免税额:由于已纳乙国税额(直接+间接)=1.75+7.5=9.25(万美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7万美元。(8)甲国政府可征税款=(5020%+5030%+2540%)-7=28(万美元)11. 某一纳税年度,日本三洋电器公司来自日本的所得为

23、2000万美元,来自中国分公司的所得为 1000万美元。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7.5%,中国的所得税税率为 33%,并按税法规定给予这家分公司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待遇。中日税收协定中有税收饶让规定。7要求:计算日本三洋电器公司可享受的税收抵免数额以及应向日本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11.(1)抵免前的全部所得税=(2000+1000)37.5%=1125(万美元)(2)中国分公司实纳税额=100033%2=165(万美元)视同已纳税额=100033%-165=165(万美元)(3)抵免限额=(2000+1000)37.5%1000(2000+1000)=375(万美元)或=100037.5

24、% =375(万美元)(4)确定可抵免数额:由于已纳所得税额与视同已纳税额 330万美元(165+165),不足抵免限额,所以可抵免数额为 330万美元。(5)公司应纳日本政府所得税额=(2000+1000)37.5%-330=1125-330=795(万美元)12某一纳税年度,法国母公司国内所得为 100万法郎,收到日本子公司支付的毛股息收入折合 50万法郎,法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50%。日本子公司同年所得额折合为 120万法郎,并在日本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税率 37.5%的基础上,享受减按 30%征税的优惠。同时,子公司汇出股息时,又在日本政府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20%的基础上享受减按税收协

25、定限额税率 10%征税的优惠。 要求:用税收饶让抵免方法计算法国母公司可享受的外国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法国政府的公司所得税税额。12(1)日本子公司实纳所得税=12030%=36(万法郎)视同已纳税额=12037.5%-36=9(万法郎)(2)实纳预提税=5010%=5(万法郎)视同已纳预提税=5020%-5=5(万法郎)(3)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36+9)50(120-36-9)=30(万法郎)(4)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50+4550(120-45)=80(万法郎)(5)抵免限额=(100+80)50%80(100+80)=40(万法郎)或=8050%=40(万法郎)(6)可抵免税

26、额:由于已纳税额(直接+间接+饶让)=5+5+30=40(万法郎)与抵免限额相等,所以可抵免税额为 40万法郎。(7)母公司应纳法国政府所得税税=(100+80)50%-40=50(万法郎)1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家庭小轿车,其制造成本为每辆 10万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 2000辆,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辆 20万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售出这批小轿车。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小轿车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 64%。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7.5%,中国为 33%。要求:用组成市场标准调整这批小轿车的销售价格以及中日两国政府的税收收入。(1)组成

27、市场价格=1064%=15.625(万元/辆)(2)外资企业利润=(15.635-10)2000=11250(万元)(3)外资企业向中国纳税=1125033%=3712.5(万元)(4)母公司利润=(20-15.625)2000=8750(万元)8(5)母公司向日本纳税=875037.5%=3281.25(万元)2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家庭小轿车,其制造成本为每辆 10万元,在国内市场上尚未销售过,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美国母公司,共销售 1000辆,美国母公司最后以每辆 20万元的价格在当地市场上售出这批小轿车。中国政府认为,这种内部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

28、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根据美国税务当局调查表明,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汽车的销售毛利率为 20%。美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5%,中国为 33%。要求:用比照市场标准调整这批小轿车的销售价格以及中美两国政府的税收收入。(1)比照市场价格=20(1-20%)=16(万元/辆)(2)外资企业利润=(16-10)1000=6000(万元)(3)外资企业向中国纳税=600033%=1980(万元)(4)母公司利润=(20-16)1000=4000(万元)(5)母公司向日本纳税=400035%=1400(万元)3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西服,其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套 800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

29、香港母公司,共销售 20000套,香港母公司最后以每套 160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售出这批西服。根据香港税务当局调查表明,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西服的销售毛利率为 30%。香港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6.5%,中国为 33%。要求:用比照市场标准调整这批西服的销售价格以及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的税收收入。(1)比照市场价格=1600(1-30%)=1120(元/套)(2)外资企业利润=(1120-800)20000=6400000(元)(3)外资企业向中国纳税=640000033%=2112000(元)(4)母公司利润=(1600-1120)20000=9600000(元)(5)母公司向香港纳税=9600

30、00016.5%=1584000(元)4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高档运动鞋,其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双 315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 36000双,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双 60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售出这批运动鞋。中国政府认为,这种内部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运动鞋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 70%。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7.5%,中国为33%。要求:用组成市场标准调整这批运动鞋的销售价格以及中日两国政府的税收收入。(1)组成市场价格=31570%=450(元/双)(2)外资企业利润=(4

31、50-315)36000=4860000(元)(3)外资企业向中国纳税=486000033%=1603800(元)(4)母公司利润=(600-450)36000=5400000(元)(5)母公司向日本纳税=540000037.5%=2025000(元)1.某合资机构中国的总公司当年应税所得为 50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 25%;设在某国的分公司当年应税所得1000万元,如果该国所得税税率为 35%,则计算:9(1)已缴当地政府所得税税额;1000*35%=350(2)抵免限额;1000*25%=250(3)居住国政府直接抵免的已缴非居住国的所得税税额;250(4)居住国政府在直接抵免中应征所得

32、税税额。 (5000+1000)*25%-250=12502.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运动鞋,其股权的一半被日本母公司所拥有,该外资企业产品运动鞋的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双 31.5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日本母公司,共销售 36000双,日本母公司最后以每双 60元的价格在市场售出这批运动鞋。中国政府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符合独立核算原则,损害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利益。根据中国税务当局掌握的市场资料,该外资企业的这批运动鞋生产加工的生产费用率一般为 70%,日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7.5%,中国为 25%。另根据中日税收协定规定,中国对汇给日本的股息征收 10%的预提税。分析:(1)

33、中国政府为什么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合理?违反了正常交易原则。(2)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或标准是什么?正常交易原则3.甲国母公司 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 B的 50%的股份。A 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 150万元,B 年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 30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0%,乙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10%,试分析:(1)根据 A、B 两公司的组织形式,甲国 A公司应当采取何种抵免方式?预提所得税是直接抵免,企业所得税是间接抵免(2)计算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300*30%*50%

34、=45 300*50%-45=105 105*10%=10.5 10.5+45150*40% (150+150)*40%-45-10.5=64.54假设美国某总公司在本国当年应税所得为 1800万美元,比例税率为 35%。它设在中国的分公司当年应税所得为 360万美元,已按 25%缴纳了所得税 90万美元,计算:(1)扣除法下该公司应纳美国公司所得税多少?(1800+360-90)*35%=724.5(2)不予扣除下该公司应纳所得税多少?(1800+360)*35%+90=846(3)扣除法下该公司应纳所得税多少?724.5+90=814.56.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两个分支机构,2011 年度

35、的盈利情况如下:(1)境内总机构所得 400万元,适用税率为 25%;(2)境外甲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 1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 40%,利息所得 50万元,甲国规定税率为 20%;(3)境外乙国分支机构营业所得 25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 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 20%,财产租赁所得 20万元,乙国规定税率为 20%。试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1年度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甲:抵免限额 (150+50)*25%=50 实际缴纳 150*40%+50*20%=70 可抵免 50 乙:抵免限额(250+20+30)*25%=75 实际缴纳 250*3

36、0%+20*20%+30*20%=85 可抵免 75 共抵免 125 应纳税所得额 400+200+300=9007.某一纳税年度,某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西服,其实际生产成本为每套 800元,现以成本价格销售给香港母公司,共销售 20000套,香港母公司最后以每套 160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售出这批西服。根据香港税务10当局调查表明,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西服的销售毛利率为 30%。香港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6.5%,中国为25%。要求:用比照市场标准调整这批西服的销售价格以及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的税收收入。1600*(1-30%)=1120 中国 (1120-800)*20000*25%=16

37、00000 香港 (1600-1120)*20000*16.5%=1584000 8. 甲国居民 A在某纳税年度在居住国取得应税所得为 30000元,在乙国取得所得为 20000元,乙国税率为 30%,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如下: 10000 元(含)以下,税率为 10%;10000 以上 20000元以下部分,税率为 20%;20000 元以上 30000元以下部分,税率为 30%;超过 30000元以上部分,税率为 40%。计算:(1)在全额免税法下该公司共应纳所得税多少?30000*30%-3000+20000*30%=12000(2)在累进免税法下该公司共应纳所得税为多少?3000

38、0*40%-6000+20000*30%=12000(3)在不予免税时该公司共应纳所得税多少?50000*40%-6000+20000*30%=200001甲国某居民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取得总所得 100万美元,其中来自甲国的所得为 70万美元,来自境外乙国的所得为 30万美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率为 40%,乙国公司所得税率为 30%。试计算:甲国政府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款;甲国政府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激纳的税款。甲国政府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应向甲国激纳的税款。答: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

39、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2某纳税年度,甲国的居民公司 A,某年取得全球税前所得 200万美元,同年还收到其乙国子公司 B被扣缴了预提税后的股息 28万美元。B 公司当年税前所得为 100万美元,已按乙国 30的税率缴纳乙国公司所得税30万美元,并按 20税率代扣代缴了 A公司股息预提税 7万美元。甲国实行抵免法,公司所得税率为 40 。试计算 A公司应纳甲国公司所得税额。答: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母公司间接承担的

40、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 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 20万美元。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3甲国居民公司 A公司在乙国有一个分公司,A 公司某年取得来源于甲国的所得为 500万美元,甲国的税率为 30%。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乙国的所得为 300万美元,其中利息所得为 100万美元,已在乙国纳税 20万美元;财产租赁所得 200万美元,已在乙国纳税 80万美元。试计算: 如果甲国采取单项限额抵免法,A 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 如果甲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A 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答: 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 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 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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