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 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主要采取以数据比对为主,其它方法为辅的领取待遇资格确认方式开展.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实现寓认证于无形的同时,达到了保障基金安全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多领和冒领手段翻新,.保险待遇支付稽核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多领和冒领基金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基金安全。为杜绝此类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社部关于全面取消领取.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领取.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和省人社厅、省检察院等 7 部门联合印发省.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省.保险事业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向县政府做好汇报,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到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保证.保险待遇支付的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将.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由社保行为变为政府行为。 (二)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各级社保局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人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