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一、湖北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状况 1996 年 3 月,湖北省在武汉市开展城市低保工作试点,到 1999 年 6月底,全省 102 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 年 9 月,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后,全省民政系统先后三次集中时间和人员,组织实施了城市低保对象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其家庭收入,到 2021 年底基本完成了应保尽保工作目标。根据动态数据显示,截止 2021 年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142 万人,比 2021 年减少 18 万人;人均保障水平为 77 元/月,比 2021 年初人均提高 34 元/月。基本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状况 农村低保制度于 1992 年首先在山西省左云县建立试点,1994 年又在上海 3 个区建立试点,1996 年民政部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农村.保障制度建设指导方案。农村低保制度的保障对象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