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销售中心佣金管理办法补充说明20210922 关于销售中心佣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营销公司销售中心佣金管理办法,确保佣金执行的准确性、更加明确佣金结算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并增强监管,结合前期佣金操作过程,现增加以下条款作为补充说明: (一)、 佣金核算及提交时间:每月1日至30日(或31日)截止,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即一个自然月),各区域应提前核对人员及销售情况并编制佣金,销售业绩确认单(含当月签约确认单、当月回款确认单)于次月1日当天由案场财务审核签字后完成佣金核算,并将区域各级领导签字的销售中心区域月度佣金提成表(含:区域所有人员销售提成汇总、渠道网格经理个人佣金提成报表、项目案场讲解员个人佣金提成报表、项目销售公佣提成报表、城市销售公佣提成报表、区域销售公佣提成报表)原件特快邮寄回销售中心总部业务运营部信息管理主管收,同时区域行政经理发起佣金一般事项审批流程OA,并保证审批流程1日下班前流向销售中心业务运营部(如超过此时限,将影响佣金按时发放) (二)、 销售中心各区域每月将销售任务指标进行逐级分解,当月销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