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 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医疗保障局: 医药领域收受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侵害群众利益,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15 号),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促进各方诚实守信,共同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 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列入目录清单的失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