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园区、街道、系统、联合工会: 根据.关于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力度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和两个一百年目标为指导,以贯彻全总、省总部署关于解困脱困工作要求为主线,以精准帮扶为统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识别、持续发力,既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眼前困难,又帮助他们解困脱困,确保到 2021 年我市困难职工全面解困脱困。 二、目标任务 以当前我市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户数为基数,2021 至 2021 年每年解困脱困数应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比例分别不低于 30%、30%、30%、10%;对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且本人为工会会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同步建档、同步帮扶、同步解困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