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2021 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2021 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我叫,是一名因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上服刑的犯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的出路。 2021 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我叫*,现年54岁,家住昆山市千灯镇前进村6组(北七千湾)。我因犯抢劫罪于 19*年 5 月 8 日被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无锡市监狱服刑改造。在服刑期间,我认罪服法,认真改造,先后 5 次被减刑,20*年 6 月20 日被假释出狱。我终于可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