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百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80 号)和浙江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1 年)的通知(浙保耕办发202112 号)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路村系统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为平台,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全域优化,对山水林田湖草路村等全要素整治。通过高标准农田连片提质建设、存量建设用地集中盘活、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精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我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积极保障发展用地空间、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