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2127 号),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时代嘉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的历史性机遇,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服务水平,奋力推进红船旁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民政事业,争当全省精准保障示范区、和谐自治示范区、幸福颐养示范区、暖心服务示范区,为争当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贡献民政力量。 到2022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0000元以上;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