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权代持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资设立创投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委托事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享有%的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并代为行使出资人或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事项为与公司股东身份(含公司设立前的出资人身份)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设立公司、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和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二、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