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施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铁公司、城投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施工安全质量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二、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等级、抢险与救护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上海工程局 XX 地铁 7 号线 2 标项目部。 三、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一条 根据本项目部具体情况,按各类事故按伤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