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男,*年 11 月出生,汉族,*省奉化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年 12 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先后工作于奉化市人民法院溪口法庭、民一庭等部门。现任奉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崇敬和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为维护百姓利益,营造和谐.环境无私奉献,成为深受群众敬重的好法官。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认同,连续三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连续二次被评为奉化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年荣立三等功,*年被评为*市十佳优秀调解能手、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十佳调解能手、荣立个人二等功。 一、爱岗敬业,司法为民 *.在工作中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办案原则的同时,根据当地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继承和发扬三间法庭、巡回法庭的光荣传统,不管山高路远,不顾身体的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