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CG15162 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十一月2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知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3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
2、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新卫招标 15-017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的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安装箱变 800KVA 一台,智能开关 ZW32-12/630-25 一台,真空开关 ZW8-12/630-25 一台,高压电缆 YJLV22-8.7/10KV3*120 140 米,低压电缆 ZR-YJV220-0.6/1KV 4*185 210 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 标 范 围: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
3、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西环路与纬八路交叉口5、标 段 划 分:2 个标段6、工 期 要 求:施工:150 日历天;监理:同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7、质 量 要 求:合格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肆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4、格证,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本公司)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外地进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5】369 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诚信档案证明;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4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须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
5、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09 日 8:3012:00,14:3017:30 (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
6、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9:00;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7、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新乡市政府采购网 、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上发布。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 部 门 依 法 实 施 的 监 督 , 监 督 电 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 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 0373-5121081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5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13909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
8、公司联 系 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132432811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613909115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0373-30777761.1.4 项目名称 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监理1.1.5 建设地点 新乡市西环路与纬八路交叉口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工程规模安装箱变 800KVA
9、一台,智能开关 ZW32-12/630-25 一台,真空开关 ZW8-12/630-25 一台,高压电缆 YJLV22-8.7/10KV3*120 140 米,低压电缆 ZR-YJV220-0.6/1KV 4*185 210 米。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招标范围 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1.3.3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1.3.4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总 监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本公
10、司)且不得有在建工程。(2)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询查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 (3)外地进新企7业应依照新建【2015】369 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诚信档案证明。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17 日前1.10.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发出的书
11、面答疑或补充文件。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 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00 时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元/单位)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 136 号)帐号:41001560710059000666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请务必返交纳页
12、面查询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情况;如未查到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信息,请及时与办理业务银行联系;经查询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请务必点击页面右侧“绑定”按钮,进行该标段保证金绑定,并按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见后附件)复印件做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页面。否则其投标无效。8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 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签字或盖章”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或加盖个人印章。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份,电 子 文 档 ( U 盘 )一 份 包 含 标 书 所 有 内 容 。3.6.5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在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址:
14、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31 日 9:00 时开标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 5 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1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98 监理费支付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计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 10%作
15、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二、 总 则1. 概况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
16、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工程规模、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工程的施工方;(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