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对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1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2145号)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佛山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委办202137号)精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和依法协商有机统一,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2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城乡社区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