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平塘县特殊教育学校安全责任书 同学之家长:感谢您对我校的鼎力支持,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特别是特殊儿童)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内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2、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应该以学生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履行相关职责,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