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得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办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1.0.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第1.0.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 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 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 单位工程四、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