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及省扶贫开发规划(年),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改善贫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单位(含驻青、省直单位、驻军和武警部队下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利用各帮扶单位的人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和潜力,通过定点扶贫工作,加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优势主导产业、普及科技知识、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尽快改变贫困村和贫困户经济、.、文化的落后状况,使贫困人口尽快解决温饱,并向实现小康迈进。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领导 1、帮扶单位要成立有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有一名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 2、帮扶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点扶贫工作专题会议。 3、帮扶单位要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处级干部在帮扶村挂职。 4、定点帮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