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开发区滨江华都公共部位装饰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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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海门开发区滨江华都公共部位装饰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 代理机构: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工程名称 海门开发区滨江华都公共部位装饰工程2 建设地点 海门开发区滨江华都(扬子江路与香港路交叉口西北 100 米)3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33 万元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质量标准 合格6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7 资金来源 自筹8 招标范围 滨江华都公寓楼 3#、4#、7#、8#、9#楼中走道及楼梯等部位装

2、修,详见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一般计税方法计价)10 投标和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仟元整(采用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帐户名: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海门开发区滨江华都13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337781.03 元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 止 时 间 : 2017 年 6月 日 时 分递 交 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999 号江海商务大厦 207 室(海门市广州路 999 号江海商务大厦 207 室)16 开

3、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7 开标室(海门市广州路 999 号江海商务大厦 207 室)17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账户)1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19 招标代理人单 位 名 称 : 南 通 东 洲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海 门 市 解 放 中 路 531-2号联 系 人 : 陈 女 士电 话 : 0513-82211906- 2 -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 本招标

4、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1.3 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用电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 施 工 便 道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 并 列 入 投 标 报 价 , 工 程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 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次招标

5、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2.3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后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2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

7、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平台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0513-81288161】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平台交易”

8、中发布。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日期 2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 4 -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

9、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 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8.1 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 8.2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 8.3 条。8.1 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

10、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有招标文件提供表式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 (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招标人没有提供有关明细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 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 1) 。(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印) 。 。8.3 资 格 审 查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附 件 1 资 格 审 查 必 要 合 格 条 件 标 准 所 需

11、 提 交 的 所 有 资料 原 件 ,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票 原 件 除 外 , 应 随 身 携 带 )。9.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人 必 须 使 用 。 但 表 式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进 行 扩 展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 5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采用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帐户名: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12.2 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名义

12、的账户汇出,投标单位须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原件(单独携带,不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2.3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账户,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1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1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3.踏勘现场13.1 投 标 人 可 按 本 须 知 前 附 表 所 述 对 工 程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自 行 踏 勘 , 以 获 取 有 关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 签 署 合 同 所 涉 及 现 场 的 资 料 。 投 标 人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自 身 费 用 。 投 标报 价 时 应 充 分 结 合 现 场 情 况 作 出 报

14、价 , 中 标 后 不 得 以 任 何 现 场 情 况 及 矛 盾 作 为 理 由 提 出 变更 及 增 加 造 价 等 要 求 。1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3.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 6 -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4.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

15、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5.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一般计税)报价方式。投 标 人 报 价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期 间的 政 策 性 调 整 及 各 类 建 材 的 市 场 风 险 。 竣 工 结 算 的 工 程 量 按 发 承 包 双 方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应 予计 量 且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程 量 确 定 , 完 成 发

16、 包 人 要 求 的 合 同 以 外 的 零 星 工 作 或 发 生 非 承 包 人 责任 事 件 的 工 程 量 按 现 场 签 证 确 定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7.招标控制价17.1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7.2 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7.2.1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17、17.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857-2013) 、 2009 江苏修缮建筑定额 、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 。17.2.3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7 年第 3 期)及海建价【2017】4 号文,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17.2.4 预算工资单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价站 20178 号)规定计取(有幅度的按中间值计取)。17.2.5 本工程根据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按一般计税

18、方法计价。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8.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 7 -法进行投标报价。18.2 投 标 人 应 按 本 企 业 定 额 计 价 , 若 无 本 企 业 定 额 , 则 可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计 价 规 范 ( GB50857-2013) 、 2009 江苏修缮建筑定额 、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及 其 江 苏 省 、 南 通 市 、 海 门 市 现 行 的 计 价文 件 规 定 执 行 。18.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

19、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8.4 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得浮动调整。18.5 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为招标人提供的临时办公用房的费用;(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4)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5)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18.6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

20、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材料必须到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18.7 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供应商等进行配合和协调。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本招标工程施工的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在其他费用项目中自主报价。 18.8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

21、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8.9 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 8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 投标人应各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为叁包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2、、 “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19.3 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汇票随身携带,无须密封)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5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

23、交给招标人。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9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

24、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4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

25、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6.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 其他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26.5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7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6.8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9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10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1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6.12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3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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