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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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1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HCHWG2017-003招招 标标 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日日 期:二期:二 一七年四月一七年四月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一、总 则 .7二、招

2、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 .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五、开 标 .14六、评 审 .16七、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22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23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29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 .3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3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受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托,对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1、招标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3、三、项目编号:HCHWG2017-003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60 天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4、招标范围: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所投必须是进口产品,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等有关证明;(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4(7)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5、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市场竞争主体诚信守法承诺书;(10)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

6、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3、账号:2195 2218 8764。 八、质疑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邮箱:LT。九、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

7、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人:胡经理、杨经理电 话:0530-5620667 电 话:0530-5701166 13153082538地 址:菏泽市开发区太湖路 1999 号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路山海天泰 606 室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52017 年 4 月 1 日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

8、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2 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3 资金来源 已落实4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60 天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5 合格投标人 详见总则第 1.3 条款6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采用胶粘形式,逐页编码,分开打印装订)三份唱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时限地 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 便民服务大厅二楼)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过期不予接收)8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9、.00)10 开 标开标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 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11 招 标 控 制 价招标控制总价: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万元整(¥13700000.00 元);第一套液质(4 台,每台控制单价:240 万)第二套液质(1 台,每台控制单价:410 万)注: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控制单价为无效投标。12 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剩余的 25 %,其余的 5%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

10、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7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质保期整机保修为一年半,免费安装调试并对现场操作和维护保养等进行技术培训,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13 质保期 一年半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15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

11、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8一、总 则1.1 概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受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委托, 现对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本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1.2 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

12、购项目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60 天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 4、招标范围: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 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所投必须是进口产品,必须保证货物的来

13、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等有关证明;(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7)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市场竞争主体诚信守法承诺书;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

14、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9(10)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1.4.3 投标人必须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收款单位: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 号:2195 2218 8764。

15、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2)汇入的投标人名称要与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1.4.4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提出退还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同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4.5 中标单位履约后,由中标单位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1.5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5.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1.5.2 中标人拒绝签订招标供货合同协议;1.5.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1.5.5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证据不全、恶意投诉的。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公平 公正 公开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101.6 投标费用1.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影响投标报价的未知因素均计入投标报价,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因投标人未勘察或勘察后与实际完成项目内容有出入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2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该项目情况难度予以充分考虑,自行承担施工出现的风险及费用。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1.11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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