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洪泽县 201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洪 泽 县 国 土 资 源 局江苏省东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十日I目 录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1(一)计划编制目的 .1(二)计划编制意义 .1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一)指导思想 .1(二)基本原则 .2三、计划编制依据 .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二)技术依据 .4(三)数据依据 .4四、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4(一)适用范围 .4(二)实施期限 .4五、计划指标 .5(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5(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5(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5(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6(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
2、式 .6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6(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 .6II(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结构 .6(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方式 .7(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布局 .7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政策导向 .7(一)严格控制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7(二)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7(三)强化土地使用监督,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8(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8八、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一)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相关制度 .8(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落实 .8(三)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监督制度 .9(
3、四)建立年初公布总量、分季滚动实施的制度 .91一、计划的目的、意义(一)计划编制目的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灵活性,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县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促进洪泽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 201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计划编制意义土地供应计划作为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时序、供应布局等,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发
4、展起到重要作用。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推动土地计划管理体系的形成,增加洪泽县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将会形成一套土地计划管理体系,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增加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的多样性和灵活性。2、规范供地行为。自计划实行之后,土地供应有章可循,改变以往政府心中无数、供地无目标、被动供地的局面。用地需求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从信息不完全、盲目找地、私下协议的状况转变为信息有渠道、决策有依据、拿地找市场的局面。3、有效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布局。全县土地年度供应总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推进城市“北拓、南延、东联、西优、中调”战略。4、进一步加强
5、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计划量化市场供地的各项指标,完善市场规则,促进了土地市场建设,经营性用地全部通过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完成。5、促进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供应计划通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政策导向、计划执行和指标分配等,强化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思想,在供应环节中促进和落实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科学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
6、发展。(二)基本原则1、城乡统筹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镇规划等相衔接,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强化土地利用空间
7、引导和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集约利用目标责任和经济激励机制,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引导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3、供需平衡原则根据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确定的用地指标,洪泽县必须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各行各业占用耕地数量,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各业发展的用地需求,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4、有保有压原则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
8、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3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给。三、计划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5、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 号)6、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7、 国务院批
9、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938 号)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办发20104号)9、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 39 号)10、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第 21 号)11、 划拨用地目录 (国土资源局令第 9 号)12、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 (国土资发2006296 号)1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增补本) (国土资发2009154 号
10、)14、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7277 号)15、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36 号)16、 国土资源局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01 号)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34 号)18、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国土资发2006307 号)19、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4范 (国土资发2006114 号)20、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发200824 号)21、 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11、实施政策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56号)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145 号)2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53 号)22、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 2012 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6 号)(二)技术依据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2、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国土资源局 2010 年 8 月 8 日发布,201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三)数据依据1、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 201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2、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 号)2、 洪泽统计年鉴 20103、2011 年度洪泽县政府工作报告4、各单位、各部门填写的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请表(2012 年度)5、 关于下达 2011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6、 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7、洪泽县 2000 年以来历年供地项目台账8、洪泽县截止 2011 年度存量土地一览表9、洪泽县截止 2011 年度拟收储的地块情况表10、 洪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1、 2012 年洪泽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四、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一)适用范围5本计划适用于洪泽县全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二)实
13、施期限实施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五、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 年度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268.7259 公顷(4030.89 亩)以内。(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2 年度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 52.3912 公顷(785.87 亩) ;工矿仓储用地 153.7169 公顷(2305.75 亩) ;住宅用地 46.4103 公顷(696.15 亩)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 1.0000 公顷(15.00 亩) 、商品住房45.4103 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31.6689 公顷) 。保障性安居工
14、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共 32.6687 公顷,占全县拟供应住宅用地的 70.39%,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低于 70%的要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695 公顷(127.04 亩) ;交通运输用地 4.4047 公顷(66.07 亩) ;特殊用地 3.3333 公顷(50.00 亩) 。表 5-1 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单位:公顷、%序号 用途名称 供地面积 所占比例1 商服用地 52.3912 19.502 工矿仓储用地 153.7169 57.20保障性安居工程 1.0000 0.37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 31.6689 11.78其他商品
15、住房 13.7414 5.113住宅用地小计 46.4103 17.27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695 3.155 交通运输用地 4.4047 1.646 特殊用地 3.3333 1.24合计 268.7259 100.00(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62012 年洪泽县商服用地供应结合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进行布局,主要集中在洪泽县城;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开发区、盐化工区、东双沟镇、西顺河镇、朱坝镇等区域;拟供应住宅用地布局以2012 年洪泽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交警队办公楼、气象雷达站、污水处理厂和拆迁等项
16、目;拟供应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浔河路改造、东一街、东十三道道路工程、东六道、东七街新建工程等。拟供应特殊用地为洪泽县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位于洪三公路西侧。(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供地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地块原则上要求在第二季度前供地,还没有达到供地条件的要力争第三季度前做好供地准备工作,一般供地时间不能超过 2012 年度的第四季度。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和重点工程用地。(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 39 号)要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
17、用地出让须采用招拍挂形式。因此,2012 年洪泽县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商品房、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计划以出让方法供给,以招拍挂方式供给,供应面积为 251.5184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 93.60%;住宅用地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供应面积为 17.2075 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 6.40%。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重中之重,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重点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项目用地。合理调控不同档次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所有出让的住宅用地中,确
18、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适度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72012 年度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为 1.0000 公顷。(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结构2012 年度洪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中,廉租房 0.1068 公顷(1.60 亩),经济适用房 0.3750 公顷(5.62 亩) ,公共租赁房 0.1500 公顷(2.25 亩) ,棚户区改造 0.3682 公顷(5.52 亩)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方式根据政策规定并参考洪泽县近几年的供地方式,2012
19、年度洪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布局2012 年洪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面积为 1.0000 公顷,项目名称为洪泽县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工程,分布在东十一道南侧、外环路东侧。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政策导向(一)严格控制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面对洪泽县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用地需求激增的现状,通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土地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差别化的产业用地政策,加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另一方面,完善存量土地供应政策,鼓励城市存量土地二次开发,研究建立和完善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积极盘活存量房用地,推动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供地计划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倾斜,优先满足保障住房用地和棚户区改造的用地需求,住宅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千方百计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二)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洪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2 年的国有建设用供应计划继续保证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用地的需要,加强土地供应对重点产业发的展引导作用,按照集群发展原则,引进带动效应强的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化配套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