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技术部员工加班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工加班。为了规范加班纪律,明确加班时长计算、调休以及餐补报销等相关事宜,特制定如下规定:1.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及人事经理在“加班申请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2.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0.5天。非节假日加班超过20:30但早于22:00按0.5天计算;超过22:30,不管加班到多晚都按1天计算。节假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长来划分,4小时以内按0.5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1天计算。加班时间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未打卡的不算加班。3.员工加班,可以享受加班餐费补助以及同等时间调休的待遇。非节假日加班补助一餐的餐补;节假日加班时长为0.5天,补助一餐的餐补,如果是1天,则补助两餐的餐补。以上餐补标准按10元/餐计算。4.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在1年内安排调休。如在加班之日起1年内仍未调休的,按作废处理。(例如:2011-9-13日加班0.5天,到2012-9-13日前未调休的,那么2012-9-13之后就不可以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