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TQ-2018-051 招 标 人: 石柱县公路管理局 (盖单位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编制人: 唐莉 资格(章) 渝建招 20150214 号审核人: 李锦 资格(章) 渝建招 20090168 号二一八 年 五 月目 录第 一 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3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第一节 合同通用条款 .4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第 二 卷 .70第六章 图 纸 .71第 三 卷
2、.72第七章 技术规范 .73第 四 卷 .7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51第 一 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8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建设地点:黄水镇。2.2 工程规模: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道路作为黄
3、水镇蓝莓园景区重要道路之一,为沿线居民及往来游客提供了交通便利,路线全长 2.213 公里,其中主线全长 1.376 公里(K0+000K1+376.358),支线 1 全长 0.780 公里(K0+000K0+780.306),支线 2 全长 0.056 公里(K0+000K0+056.424),道路为四级公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4、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按渝交委路201255 号文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进行了注册和信息录入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中标并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沥青类公路路面施工业绩至少 1 个。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处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
5、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投标人在 2017 年度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和石柱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评价定级为 D 级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33.7 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正在调查的涉嫌石柱县“12.27”串通投标的 35 家单位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 1000 元/套(售后不退),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5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滨河中街 10 号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中渝国宾城 11 栋 13-1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1890827343
7、4 电 话:023-63210711 传 真:/ 传 真:023-63210711 2018 年 5 月 16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地 址:石柱县滨河中街 10 号联系人:代老师电话:18908273434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中渝国宾城11栋13-1联系人:方老师 电 话:023-632107111.1.4 招标项目名称 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1.1.5 标段建设地点 黄水镇1.2.1 资金来源
8、及比例 政府性投资;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石柱县黄水镇窑罐厂至奉武梁路面改建工程(第二次)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交工日期: / 年 / 月 / 日1.3.3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3.4 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评定: 达标 。5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其他要
9、求:见附录 6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
10、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1)2015 年至今拖欠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的记录;(2)2015 年至今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3)因工程质量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记录;(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
11、p:/ 形式:/1.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补遗、修改、以及答疑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018 年 5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投标人以电子邮箱方式将质疑问题发至 ,超出规定时间,招标人不做任何形式的答疑。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 上 发 布2.2.3投标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018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石 柱 土 家 族
12、 自 治 县 公 共 资 源 综 合 交 易 中 心 网 上发布解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同时在此之前在该信息网发布本招标项目的补疑、修改、澄清、补充等相关内容。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 上 发 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8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公 共 资 源 综 合 交 易 中 心 网 上发布解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同时在此之前在该信息网
13、发布本招标项目的补疑、修改、澄清、补充等相关内容。口双信封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单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无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73.2.3 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口是否3.2.8 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的最高限价作为确定有效报价的依据,招标人最高限价在开标前 7 天公布于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
14、网( )上。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安全生产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小写 60000.00 元)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需登录后才能查看银行账号)。投
15、标人在该项目指定的两家银行账户中任选其一按项目(标段)一次性缴纳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帐方式缴纳。 2.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注:本中心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企业网上帐户注册、核验及变更:1.帐户注册。投标人直接进入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
16、中8心网站(http:/ 3 个工作日之前带相关注册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到石柱县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没有通过核验的,将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保证金退还。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保证金账户注册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特此提醒:在 2016 年 9 月 7 日前注册过的用户需补交相关资料完成核验工作,否则将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保证金退还)。注:账户核验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注:若企业已经进行三证合一变更,请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7、加盖鲜章一份(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一份备注:各投标人请如实填写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该表在石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加盖鲜章,一并将附件 1-5 带至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完成账户核验。联系人: 信息技术科 张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77095 3.帐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之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县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五、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应严格按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指定的两家银行中任选其一账户缴纳。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将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