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 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 版 本 号 2016 年 01 版 实施日期 2016 年 9 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颁布令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及污染,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34 号) 、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
2、工负责”的原则,修订了我公司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现予以发布实施。预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吸收、采纳了公司管理层、员工、政府环保管理部门、环保监测部门、环保专家、环境敏感目标等相关方的建议和意见,保证预案的可行性。预案根据公司污水处理情况情况,充分识别公司环境危险源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并评估其严重性,采取分级响应的方式对应急程序进行设置,力求做到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自公司负责人签字之日起正式发布并生效实施。 预案生效实施后,成为公司环境管理方面重要的文件,适用于公司的环境管理、特别是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负责人: 年 月 日目 录1 总则 .1
3、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2.1 法律法规 .11.2.2 部门文件 .11.2.3 标准与技术要求 .21.3 事故分级 .21.3.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21.3.2 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41.4 适用范围 .41.5 工作原则 .41.6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5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62.1 组织指挥体系 .62.1.1 应急组 织机构 .62.1.2 应急指挥体系职责 .62.2 外部指挥与协调 .82.2.1 指挥和协调机制 .82.2.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92.2.3 配合外部指挥 .93 预防与预警 .93.1 环境事件预防 .93.1.
4、1 危险源分析 .93.1.2 环境事故预防措施 .103.2 预警行动 .123.2.1 预警条件 .123.2.2 预警级别与预警措施 .133.2.3 预警解除 .144 应急处置 .144.1 先期处置 .144.2 响应分级 .144.3 应急响应程序 .154.3.1 内部接警与上报 .154.3.2 应急响应报告程序 .194.3.3 外部信息通报与报告 .194.4 应急监测 .204.4.1 应急监测能力 .204.4.2 应急监测方案 .204.4.3 监测方法及标准 .214.4.4 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224.4.5 后续监测 .224.4.6 应急设施的日常管理
5、 .234.5 应急处置 .234.5.1 废水超标引起的事故 .234.5.2 有害气体引起的事故 .234.5.3 化验室化学药品和废检测液泄漏引起的事故 .244.5.4 暴雨造成事故应急处置 .254.5.5 污泥运输事件应急处置 .264.5.6 污泥堆积事件应急处置 .264.5.7 火灾事故应 急处置 .264.6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 .274.7 安全防护 .284.8 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284.9 配合有关部门应急响应 .285 应急状态解除 .285.1 应急终止条件 .285.2 事故终止程序 .295.3 应急结束后续工作 .295.3.1 应急终
6、止后清洗工作 .295.3.2 应急终止后信息公布 .295.3.3 跟踪环境监测 .296 后续处置 .306.1 污染物处理 .306.2 善后处置 .306.3 评估与总结 .307 应急保障 .307.1 应急人力资源保障 .307.2 资金保障 .317.3 物资保障 .317.4 医疗卫生保障 .317.5 交通运输保障 .317.6 通信保障 .327.7 科技支撑 .328 预案管理 .328.1 预案培训 .328.1.1 培训计划 .328.1.2 培训方式 .328.1.3 培训内容 .338.2 预案演练 .338.2.1 应急演练的类型 .338.2.2 应急演练的人
7、员 .338.2.3 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348.2.4 演练注意事项 .348.3 责任与奖惩 .348.3.1 奖励 .348.3.2 责任追究 .349 附则 .359.1 术语与定义 .359.2 应急预案解释 .359.3 修订情况 .359.3.1 预案的制定 .369.3.2 修改与更新 .369.3.3 评审与发布 .369.3.4 预案管理 .369.4 实施日期 .37附件 1: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38附件 2:周边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2附件 3:企业内部应急人员和外部联系电话 .46附件 4: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47附件 5:标准化格式文本 .48附件 6:公司相
8、关制度 .55附件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56附件 8:预案编制人员清单 .57水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58有害气体事故现场处置预案预案 .64风险评估报告 .69附图 1、厂区位置图 .90附图 2、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 .91附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及疏散路线 .92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2)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12.1)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101 号) ;(8)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办函2014119 号,2014.12.29) ;1.2.2 部门文件(1)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部令第 17 号)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部令第
10、34 号,2015.6.5)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5)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 17 号令;(6)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函200962 号;(7)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345 号) ;(8) 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保部,环办201434 号 ) ;2(9)福建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11、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52 号;(10)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年”活动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25 号);(11) 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5 年 7 月) ;(12)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2 年 4 月修订) ;(13) 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3 年 12 月) ;(14)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2 年 12 月) 。1.2.3 标准与技术要求(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3) 危险化学
12、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2013 年修订版;(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版;(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8)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5 年版) ;(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版) ;(10)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 ;(1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10) ;(12
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13)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Q/SY1190-2009) 。1.3 事故分级1.3.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1.3.1.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
14、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1.3.1.2 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
15、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1.3.1.3 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16、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1.3.1.4 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41.3.2 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参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针对污水厂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的差别,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三级:社会级、厂区级、部门级,详见表 1-1:社会级:重大环境事件,污染超出厂区范围,影响周边区域,本厂难以控制,须请求外部救援,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厂区级:较大环境事件,需各部门统一调度处置,但能在本厂控制内消除的污染及相应的安全事故。部门级:轻微环境事件,部门可迅速消除影响的小量污染事故。表 1-1 突
17、发环境事件分级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情形社会级 设备故障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较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导致大量废水超标排放或直接外排,污染附近水体; 进水水量超过污水厂处理能力,或进水水质异常造成系统崩溃,导致大量废水超标排放或直接外排,污染附近水体; 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而引发的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故; 应地方政府应急联动要求; 厂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未处理,超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区造成影响。厂区级 进水水质水量异常影响污水处理效率,但未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故障导致污水处理效率降低,但未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生产出的污泥未及时清运,长时间堆放;堆场封闭不到位,遭遇雨淋造成二次污染; 化验药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操作不当,导致化学药品或实验废液泄漏; 厂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处理不完全,对公司员工造成影响部门级 危险废物发生少量泄漏; 废水处理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废水处理短时间内指标波动异常; 化验药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操作发生少量泄漏; 污泥运输过程发生少量泄漏。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由于不可抗拒力引发造成的污水超标排放、臭气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和参与地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联动时应急行动。1.5 工作原则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