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 开 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 采 购 人 :东莞市港航管理局二 一 七 年 五 月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2 页 共 84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一、投标邀请函.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9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92. 定义.93. 合格的投标人.9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105. 合格的服务.106. 知识产权.107. 投标费用.11二、招标文件.118. 招标文件的组成.11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
2、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2. 投标文件编制.1213. 投标报价说明.1214. 投标有效期.1315. 投标保证金.13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8. 投标截止期.15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6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五、开标与评标.1621. 开标.16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6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724. 投标文件的评审.1725. 纪律和保密事项.22六、授予合同.222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2227.
3、 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2328. 合同签订.24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3 页 共 84 页七、询问或质疑.2429. 询问.2430. 质疑.24八、其他.2531. 中标服务费.25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5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6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板 .55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1一、报价文件格式.62附件 1. 报价总表格式.63附件 2. 报价明细表格式.64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65三、唱标信封.82四、投标保证金说明.83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
4、-0006第 4 页 共 84 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5 页 共 84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 项目名称:东 莞 市 港 航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 采 购 编 号 :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2、 项目内容:详
5、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经营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6、 投标人必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含港口河海工程)。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
6、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8.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8.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8.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8.4、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质保期 服务地点A 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须在 9月 30日之前完成系统的开发工作,并在 11月 20日之前完成项目的验收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东莞市
7、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6 页 共 84 页8.5、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8.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8.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8、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8.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
8、”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7 年 5月 31日至 2017年 6月 6日(共 5个工作日)。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5月 31日至 2017年 6月 6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505室。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4.1.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4.2.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 6月 20日 14:00-14:30(北京时间)。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月 20日 14:30(北京时间)。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室。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7 页 共 84 页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11、A区 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报名、保证金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五月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8 页 共 84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9 页 共 84 页一、说 明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2.
1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东莞市港航管理局。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时间:指北京时间。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3、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 合格的投标人3.1. 法定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1.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 特定资格条件资料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经
14、营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含港口河海工程)。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03-08006001-0006第 10 页 共 84 页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3.3.1. 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3.3.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3.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3.3.4. 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
15、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3.5. 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3.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7.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8. 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3.3.9.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
16、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4.2.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 合格的服务 5.1.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港航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人应承担协助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5.2.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5.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