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阴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创业服务中心大院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62150064建设单位 :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五月1目 录第 一 卷第 1 篇 公告02第 2 篇 投标须知04第 3 篇 合同通用条款22第 4 篇 合同专用条款23第 二 卷第 5 篇 技术规范26第 三 卷第 6 篇 投标书格式44第 7 篇 工程量清单48第 8 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52第 9 篇 合同格式582第 1 篇 公告蒙阴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创业服务中心大院沥青路面改造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一、项目概况 1、本招标工程为一个
2、标段:蒙阴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创业服务中心大院沥青路面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沥青路面改造,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建设地点:临沂市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4、工期:20 天5、招标编号:162150064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三、凡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预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
3、存)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授权拟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为代理人报名,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公证)、代理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2015 年 1 月以来银行月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5、拟承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并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提交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注册证书提交原件、其证件留存至招标代理人,若未中标的待招标完成后退回,中标企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转交至招标人留存至工程竣工。6、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一次性提交完整,否则不予受理。复印件每页需注明“仅用于 x
4、x 工程投标,再次复印无效”字样,凡提供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注明“xx 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论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7、本项目将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系统对投标企业进行查询,在此系统中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3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蒙阴县政务大厅缴纳投标保证金 4 万人民币,必须由公司基本户汇出。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 / 份(售后不退)。保证金缴纳帐户信息如下:开户名:蒙阴县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
5、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账 号:15-8892 0104 0003 774 五、时间安排1、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及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6 年 06 月 01 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 时,周六、周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6 月 15 日 15:00 时。标书送达地点: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 年 06 月 15 日 15:00 时地点: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六、联系方式:1、联系人:包雨 2、联系电话:05
6、39-7148003招标人: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 25 日4第 2 篇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资料表序号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1招标人名称: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雨 联系电话:0539-7148003 邮编:276200 2 工程项目名称:蒙阴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创业服务中心大院沥青路面改造工程3 工程说明:详见附件 1工程说明4 预期工期:详见附件 2工期5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筹集资金。6 现场考察地点和时间:不统一组织7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 不召
7、开8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 否9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10 投标担保的金额: 4 万元人民币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13 合同段14 投标截止期: 2016 年 06 月 15 日 15:30 分15 投标截止期 3 天前16 开标时间、地点:2016 年 06 月 15 日 15:30 分 ,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17 评标办法选择:合理低价法518 监督机构: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电话:(0539)787711319特别提示:开标时投标代理人须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标书将被拒收。投 标 须
8、知一、总 则1. 招标范围1.1 本项目业主(即资料表中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资料表 1.1 和1.2 所定义的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企业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须知正文后附件 1。1.3 本项目预期工期列于投标须知正文后附件 2。2. 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3.2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文件中的重大事项如有变化,则应随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
9、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3.3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4 所有工程不允许分包。63.5 每个投标人对每个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4. 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5. 现场考察5.1 招标人将按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将介绍工程的地形、水文、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
10、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 标前会议6.1 投标人应按照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答疑会议。6.2 答疑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考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6.3 投标人应在答疑会议召开以前,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会上招标人将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编号的招标文
11、件补充说明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7二、招 标 文 件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内容如下:卷 次 篇 次 内 容 第一卷 第 1 篇 公告第 2 篇 投标须知 含资料表及附件(工程说明)第 3 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 4 篇 合同专用条款(本项目适用)第二卷 第 5 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 第 6 篇 投标书格式第 7 篇 工程量清单第 8 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第 9 篇 合同格式7.2 投
12、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 22 条的规定办理。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 5 天前,8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 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充说明的方式送达(以收到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13、。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说明后,应立即以传真等方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3 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 条答疑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充说明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
14、件截止期。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a)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b) 投标担保;(c) 授权书;(d)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e) 投标书附表;(f) 资格预审的更新资料(如果有);9(g) 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投标人不得修改。10.2 随同投标文件应提交初步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以表明其计划与方案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须知 1.3 款规定的工期。11. 投标价11.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 1 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
15、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11.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施工中工程量发生变动的,以实际为准,工程总价亦相应增减。11.3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为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11.4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投标须知资料表的规定不予调整。11.5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11.6 投标报价不允许有调价函。12. 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