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与生活彭场中学校本研究办公室目录第一章 货币的发展、职能第一讲:货币的发展史第二讲:货币的职能第三讲:正确对待金钱第二章 生活与消费第三章 投资与理财一 课程纲要一般项目1、 主讲教师:杨蓉 张露2、 教学材料:改编3、 课程类型:综合实践型4、 授课时间:一学年5、 授课对象:一年级具体内容(一) 课程目标1、以课改为载体, 了解货币的起源、职能,理解货币产生的必然性、纸币发行规律,运用货币知识说明如何正确对待金钱,模拟投资与理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2、在本课程开发中,做到以师生为主体,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目标,在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比较和谐
2、、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使学生的发展有更广阔的空间。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使教师学会学习、学会反思、学会创新,成为新课改的研究者,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二) 课程内容第一章 货币的发展、职能第二章 生活与消费第三章 投资与理财课程实施建议1、 实施方法:(1) 查阅资料(2) 参观、考察、访问、座谈(3) 市场调查(4) 问卷调查(5) 模拟操作(6) 社会实践2、 实施形式:(1) 集体实践(2) 分组实践(3) 教师设计、组织和主持(4) 学生设计、组织和主持课程要求1、 内容上一定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2、 形式上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3、 突出实践性4、 注重知识、能力、态度间的联系5、 应
3、用激励性语言6、 学习、活动过程应成为学生能力发展的过程课程评价1、 评价内容(1)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态度(2) 学生对于家乡态度、情感等(3) 学生运用所学经济学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 评价形式(1) 学生自评(2) 学生互评(3) 教师评价第一章 货币的发展、职能主讲人:李明 张露第一讲:货币的发展史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欲望的极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 但在刚
4、开始分工的时候,这种交换力的作用,往往极不灵敏。假设甲持有某种商品,自己消费不了,而乙所持有的这种物品,却不够自己消费。这时,甲当然乐于出卖,乙当然乐于购买甲手中剩余物品的一部分,但若乙手中,并未持有甲目下希求的物品,他们两者间的交易,仍然不能实现。比如,屠户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肉,放在店内,酿酒家和烙面师,固然都愿意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份,但这时,假设他们除了各自的制造品外,没有别种可供交易的物品,而屠户现时需要的麦酒和面包,已经得到了供给,那末,他们彼此之间,没有进行交易的可能。屠户不能作酿酒家和烙面师的商人,而酿酒家和烙面师也不能作屠户的顾客。这样,他们就不能互相帮助。然而,自分工确立以来,各
5、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见拒绝。 为这目的而被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的物品可有种种。未开化社会,据说曾以牲畜作为商业上的通用媒介。牲畜无疑是极不便的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代往往以牲畜头数作为交换的评价标准,亦即用牲畜交换各种物品。荷马曾说:迪奥米德的铠甲,仅值牛九头,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牛一百头。据说,阿比西尼亚以盐为商业变换的媒介;印度沿海某些地方,以某种贝壳为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我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若干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闻,直到今日,
6、苏格兰还有个乡村,用铁钉作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然而,不论在任何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似乎都终于决定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媒介。金属不易磨损。那与任何其他货物比较,都无愧色。而且,它不仅具有很大的耐久性,它还能任意分割,而全无损失,分割了也可再熔成原形。这性质却为一切其他有耐久性商品所没有。金属的这一特性,使金属成为商业流通上适宜的媒介。例如,假设除了牲畜,就没有别种物品可以换盐,想购买食盐的人,一次所购价值,势必相当于整头牛或整头羊,他所购买的价值,不能低于这个限度,因为他用以购买食盐的物品,不能分割,分割了,就不能复原。如果他想购买更多的食盐,亦只有依同一理由,以牛或羊二
7、三头,购入两倍或三倍多的分量。反之,假如他用以交易的物品,不是牲畜,而是金属,他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他可只按照他目前的需要,分割相当分量的金属,来购买价值相当的物品。 各国为此目的而使用的金属,并不相同。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一切富裕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银。最初用作交换媒介的金属,似乎都是粗条,未加何种印记或铸造。普林尼引古代历史家蒂米阿斯的话说:直到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为止,罗马人还没有铸造的货币,他们购买需要的物品都使用没有刻印的铜条、换言之,这些粗条,就是当时当作货币使用的东西。 在这样粗陋状况下,金属的使用,有两种极大的不便。第一是称量的麻烦;第二是化验的麻烦。贵金属在分量上
8、有少许差异,在价值上便会有很大差别。但要正确称量这类金属,至少需备有极精密的法码和天平。金的称量,尤其是一种精细的操作。诚然,贱金属称量稍差,在价值上不会发生大的影响,因此,没有仔细称量的必要。但若一个穷人,买卖值一个铜板的货物,也需每次称量这一个铜板的重量,就不免令人觉得麻烦极了。化验金属的工作,却更为困难,更为烦琐。要不是把金属的一部分放在坩埚里,用适当的熔解药熔解,检验的结果就很不可靠。在铸币制度尚未实施以前,除非通过这种又困难又烦琐的检验,否则就很容易受到极大的欺骗。他们售卖货物的所得,可能是表面上很象一磅纯银或纯铜,而其中却混有许多最粗劣最低贱的金属。所以,进步国家,为避免此种弊害、
9、便利交易、促进各种工商业发达起见,都认为有必要,在通常用以购买货物的一定分量的特定金属上,加盖公印。于是就有了铸币制度和称为造币厂的官衙。 这种制度的性质,类似麻布呢绒检查官制度。这些检查官的任务是,通过加盖公印,确定这市上各种商品的分量,划一它们的品质。 最初盖在货币金属上的公印,其目的似乎都在于确定,那必须确定而又最难确定的金属的品质或纯度。当时的刻印,与现今银器皿和银条上所刻的纯度标记很相似。在金块上刻印,但只附在金属一面而不盖住金属全面的西班牙式标记,亦与此相似。它所确定的,只是金属的纯度,不是金属的重量。传载,亚伯拉罕秤银四百舍克尔给伊弗伦,作为马克派拉田地的代价。据说,舍克尔是当时
10、商人流通的货币。可是,那时金属货币的流通,和今日金块银条的授受一样,都不论个数,只论重量。在古代,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其岁人据说不是征取货币,而是征取实物,即各种食粮。以货币缴纳的习惯,是征服王威廉第一创始的。不过,当时纳入国库的货币,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是按重量而不按个数计收的。要称量金属而毫无差误,是很麻烦和很困难的。这便引出了铸币制度。铸币的刻印,不仅盖住金属块的两面,有时还盖住它的边缘。这种刻印,不但要确定金属的纯度,还要确定它的重量。自是以后,铸币就象现在那样,全以个数授受,没有称重量的麻烦了。那些铸币的名称,看来原要表明内含的重量或数量。罗马铸造货币,始于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当时
11、罗马币阿斯(AS)或庞多(Pondo)含有纯铜一罗马磅。阿斯或庞多,象我们的特鲁瓦磅那样,分为十二盎斯,每盎斯含有纯铜一盎斯。在爱德华一世时代,一英磅含有纯银一陶尔磅。一隅尔磅似比一罗马磅多些,而比一特鲁瓦磅少些。特鲁瓦磅,到亨利八做第十八年,才由英国造币厂采用。特鲁瓦是法国东北部香槟省的一个城市,在那时候,欧洲各国人民时常出入它的市场,大家因此都熟悉并尊重这个有名市场所用的权衡。在查理曼大帝时代,法币利佛(Livre)含纯银一特鲁瓦磅。苏格兰币一磅,自亚力山大一世至布鲁斯时代止,都含有与英币一镑同重量同纯度的银一磅。英格兰、法兰西和苏格兰的货币一便土,最初都含有重一便士的银,即一盎斯的二十分
12、之一的银,或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的银。先令最初似亦系重量名称。亨利三世当时的法律规定:小麦一夸特值二十先令时,值一个铜板的上等小麦面包,须重十二先令四便士。不过,先令对便士或先令对磅的比例,似乎不象便士对磅的比例那么稳定。法国古时的苏(Sou )或先令,有时含五便土,有时含十二便土,有时含二十乃至四十便士。在古代撒克逊人间,一先令在某一个时期似只含五便土,其含量的变动,与其邻国人即法兰克人的先令大抵很类似。法国自查理曼大帝时代以来,英格兰自征服王威廉第一时代以来,镑、先令或便士的价值,虽有很大变动,但彼此间的比例,似和现今一样,没有多大变动。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骗臣民
13、,把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次第削减。在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的阿斯,减到原价的二十四分之一,含量名为一磅,实只半盎斯。英格兰的镑和使士,现今价值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分之一;苏格兰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国的镑和便士,大约相当于当初的五十六分之一。通过采用这些办法,君王和国家就能以较小量的银,表面上偿还债务,并履行各种契约。实际上,政府的债权人因此被剥夺了一部分应得的权利。政府允许国内一切其他债务人,都有和君王相等的特权,他们同样能以新的贬值币,偿还货币改铸前借来的金额。所以,这种措施,常有利于债务人,而有损于债权人;有的时候,这种措施产生了比公共大灾祸所能产生的大得多、普
14、遍得多的个人财产上的革命。但货币却就在这情况下,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这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 我现在要讨论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只货物交换货物时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戌交换价值。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
15、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为要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第一, 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 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共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知识讲座试探中国货币的起源谈到货币的起源,大部分中国学者奉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理论为经典,大抵上,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交换过程中,因必要而形成的一种结晶。若从商业行为的角度来观察,这个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货币起源
16、于商品交换,没有一连串商品交换,就不可能产生货币。地球如此广袤,每个地域产生文明始点不同,林林总总的货币体系,均有一段漫长的演进过程,纵然各区流通货币的滥觞期不一,然而,演变历程却有相似之处。货币通常以商品货币开始,历史上曾经有许多物品被当作交易媒介,如斐济群岛用鲸鱼的牙齿,早期法国人用兽皮,美国早期移民时期的烟草、威士忌、牙齿,阿兹特克人用巧克力(可可豆)作现金,印度一些原住民的杏仁,危地马拉人用玉米,古代巴比伦人与亚述人用大麦,蒙古人用茶砖,中国人用乌龟、贝壳、农具、小刀、布帛,另外,有食盐、烟草、木材、干鱼、食米、衣物等等。这些商品货币,绝大部分由非金属物担任,非金属物品有许多缺点,譬如
17、运输困难、不便储藏、不易分割、数量有限,导致于它们逐渐没落,终究被金属货币取代。 中国先秦的货币,经历商品货币与金属货币阶段,与世界上其它区域货币的起源、演变程序相同。关于中国货币的起源时间,历代学者众说纷纭,尚无确定的共识。在各朝典籍中,也有相关的阐述,管子地数:故先王各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飦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飦卖子者。;竹书纪年:殷商成汤二十一年,大旱,铸金币。史记平准书:农工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
18、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文献通考:自太皞以来,则有钱矣。太皞氏高阳氏谓之金,有熊氏高辛氏谓之货,陶唐氏谓之泉,商人齐人谓之布,齐人莒人谓之刀。从古迄今,讨论中国货币起源的文献如过江之鲫,内容皆大同小异,通常归之于远古氏族与三皇五帝时代。这些记录有一些共同点,即传说性质很高,又大抵附会一家之言。神农氏、高阳氏、有熊氏、高辛氏、黄帝、虞夏的社会风貌,考古学及史学界仍不甚清楚,因此,上列诸说的真实性大有疑问。根据司马迁的说法,中国可能曾以布、刀、龟、贝、金、钱、珠玉为货币,流通的先后顺序与历史真相,一直是学界致力的重点。关于货币源起问题,目前学者的共识是海贝为中国最早的商品货币。关于各种天然
19、贝与仿贝的出土情况,青海乐都柳湾的马厂类型文化墓葬,出土了海贝、石贝、骨贝、洮贝,该墓属于新石器时代遗物。人工仿贝的发现,意味当时海贝的使用渐趋频繁,甚至有不足的时候,所以必须制作各种仿贝以供运用,但是,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新石器时海贝或仿贝已经是货币。属于夏代可靠的文化遗迹,夏代使用青铜仍属于起步阶段,尚未发觉铜贝,即使是天然海贝,数量亦鲜。盐铁论错币:夏后以玄贝。与史记平准书:虞夏之币,或龟贝。两书只说对了一半,夏代使用海贝,不代表当时的贝壳已经成为货币,只依凭出土实物,无法证实海贝已具有货币的四项功能,它们或许是人人喜爱的物品而已。根据种种考古数据显示,殷商用贝量较夏代丰富,不仅海贝出土数量
20、庞大,铜贝也有逐渐增加趋势。由安阳大司空村商墓遗迹中,有的坟墓出土几十枚贝壳,多数仅发现一枚,可知用贝殉葬,已经不是贵族奴隶主的专利,平民百姓也能殉贝,通常平民墓出贝数量较贵族少,不过,偶有例外,殷墟西区平民墓也曾发掘 300 多枚海贝。即使殷墟与他处发现了许多贝壳,它们究竟是不是当作货币使用呢?铜贝在殷墟所见甚寡,流通不广,代表正属于萌芽阶段,被当成货币的可能性极低。海贝、铜贝出土数量相差悬殊,其争议性相对较高。陈旭认为由考古现象、商代的商业、产品交换与流通形式三方面考察,商代应该没有货币产生。此推断大致无误。就商墓考古现象而言,诚如陈氏所说,贝壳出土位置复杂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海贝在墓茔的位
21、置,或出于填土内,或分散于墓坑内,或于死者口中、手中、手旁、腰际,甚至放于车、马坑、狗的身上或附近,有时还成串海贝缀上铜泡、铜铃置于骨盆,加上杀殉坑发现成袋的贝类,由此可知,海贝是车马饰或人的饰物,谈不上具有货币意义。海贝不是货币,铜贝更是如此,因为它的分布地点狭小,出土数量稀少,连殷墟都罕见,应不具备流通手段。贝壳作殉葬用,表示它为人们所爱之物,后来,大量殉葬贝纷纷出土,意味着海贝来源较多,使用逐渐普遍。妇好墓为数上千的海贝,便是值得注意的现象,妇好为武丁爱妃,亡化之后,竟然可以用将近 7000 枚贝类陪葬,说明商代后期皇室或贵族掌握的贝壳数量惊人,如果,海贝纯粹只是低廉装饰品,为何一次埋葬
22、上千枚饰物?而且,由武丁可以用大量海贝为妇好殉葬,一般人民顶多以零星贝壳陪葬现象来看,海贝主要流通于统治阶层,是王公贵族追求的奢侈品。墓茔中还有众多其它陪葬,如青铜器、玉器等等,这些物品显然较海贝贵重,唯一能解释墓葬出土现象的是:殷商的海贝属性介于装饰品和有价物间,该特质提供它变成商品货币的可能。货币产生必须依赖交易行为的普及,殷商的经济型态在此便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根据出土遗址判断,当时的乡村和原始社会晚期相类,仅有自给自足的农业,手工作坊规模狭小,生产量相对稀少,无法提供充足产品流入市场。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贵族(百姓)是一群不事生产、生活奢侈的统治者,平民阶级的众、众人、民、工等等,才是农
23、业、战争、戍卫的担当者,都城的经济是为贵族们服务,手工业生产的青铜鼎彝、玉器等珍物,代表政治上权力的巩固,地位的高低,它们的制造具有垄断性,不被允许交易买卖,即使是陶器、骨牙器、纺织品等生活必需品,它们大量的生产、作工精细,全都为了满足贵族需要。绝大多数的产品不投入交易市场,制造也非为了消费,所以,殷商仍处于以物易物的阶段,商品货币尚未出现。商朝疆域外的方国所见之殷商文物,或者商墓发掘的异域物品,是否为贸易热络、货币产生的象征呢?关于这个问题,在现今各种资料中,未见国际贸易的记载。不过,对于赏赐、纳贡的事情文献保存了一些,如史记殷本纪: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
24、赦西伯。史记周本纪: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由此可见,外地物品其实是透过进贡、赏赐、馈赠而流通,并非藉由商业贸易形式实现,再考虑当时普遍以物易物的经济模式,各种支付多用实物的情形下,使用货币购买方物机率甚微。经过一番探讨后,确定海贝其实不是商品货币。那么,它纯粹是普通物品吗?事实应非如此。如前所述,海贝本身具有的价值,和备受欢迎的特性,是促使其发展成货币最大动力。在许多数据里,我们找出一些演变进程的蛛丝马迹。甲骨卜辞记录不少锡贝、取贝的事情。由于甲骨文通常是占卜记录,为文简短,根据以上的文句,只能知悉海贝似乎是有价值、稀有的对象,才会让人们做出掠夺、赏赐、获取的动作,至于它是否是货币,文
25、意中未见端倪。金文也保存一些赏贝、赐贝的记载,这些铭文的内容十分相似,都记下受赠者收到贝壳或金、鸟、旗、鞋、玉等物后,制作铜器鼎彝以资纪念,而这些赏赐物不能直接当作铸器材料,所以,只能解释成用贝壳等物当铸器的支出费用。在古籍文献中,尚书盘庚中: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盘庚下又云:今我既羞告尔于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盘庚谴责群臣贪图贝玉而不够忠心,并且告诫他们勿贪求货宝。货宝即贝玉,显然贝壳是人所珍爱的宝贝,具有财富的意义,否则,解读为臣子们个个贪求贝壳装饰品,似乎不尽合理。目前所确知的中国文字以甲骨文的时代最早,大约可溯及殷商后期,在甲骨文当中,已产生一群从贝之字,如
26、买、得、贮等等,这些字都与交易、财物有关,在造字之初,不约而同地选择贝字当构件,透露出海贝具有财货的经济性价值了。关于殷商疆域的范畴,邹衡认为在成汤以前,商人活动的地区大概在今河北西南、河南北部的平原,中心点在滹陀河与漳河之间,稍后,渐次往南方拓展,成汤之际便渡过黄河,占领郑亳,全面展开西向征夏的战争。对于商文化的区域,邹氏也画出分布图(附图),大抵涵盖河北、山东、河南、山西西南、陕西南部、湖北及安徽西半部、江西及湖南北部一小区域,是故,前面所述在山东、河北、山西出土海贝与铜贝的事实,当是自然的现象。纵然,对于这些地方的贝壳究竟透过什么途径遍及四处不甚明了,不过,该讯息已告诉我们贝壳有流通、普
27、及的趋向。欲判断海贝在殷商时是否为商品货币,除了以上所陈述的例证外,我们也可以运用货币四大功能来考核。价值标准的功能,易经损曰: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一只乌龟价值十朋之贝,可见海贝在殷代起着价值尺度的功用。金文记载贝壳可以用来制作青铜器,表示它具有支付作用,但是,君王的赏赐可能仅为一种有价值的宝货,倘使海贝算是货币,那么,金、旗、玉在同等意义上也是货币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文献及金文诸证,说明海贝在贵族阶层使用频繁,平民墓的出贝,反映一般百姓亦能使用海贝,流通率提高有助于海贝转型为货币,但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贝壳是大家接受的媒介物。海贝其实只拥有了支付与价值标准的功能,交易媒介和价值贮藏两项条件尚
28、未形成,充其量只能说它是有价值的装饰物、奢侈品,偶尔可以在交易中,展现支付的能力。综合前论,海贝在新石器及夏商时期,本来是一种美丽的装饰品,不仅人们生前喜欢,殁后亦以为殉葬物,虽然在殷商社会,手工业已经渐渐发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落后的以物易物阶段,这个现象在后期起了变化,从考古遗址、典籍资料、甲骨卜辞、青铜铭文诸线索,得知海贝有过渡为商品货币的可能,在日常生活之中,可以支付铸器费用,亦能是天然的饰物;在殉葬仪式里,它以有价物与饰品的性质入葬。铜贝在殷墟出土数量鲜少,直到后来才有增多趋象,表示铜贝在殷商并未造成流行,仍处于草创阶段。根据上述种种资料证明,海贝在殷商时期仍处于过渡阶段。而且,它先为上
29、层阶级所重视,再渐渐拓展到民间层面,从此,贝壳不再是贵族专属物品,人民也能以少量贝壳入葬。周民族的历史十分悠久,殷商时已蛰伏于西方。后来,武王伐纣,一举歼灭商王朝,西周于焉诞生。基本上,不论在经济抑或社会各方面,西周都不如殷商,所以,许多礼仪、制度皆承袭有商,贝壳的使用亦复如是。以地下出土文物来看,西周的贝壳发掘较前朝数量丰富,陕西长安沣水是西周都城丰、镐所在地,岐山、扶风一带为周民族发祥地(周原),靠近豳与周原的灵台,或其它臣属于周朝的小诸侯国境内,总括而言,文化中心或文化所及之处,纷纷发现为数甚众的海贝,由此可知,海贝的流通已经渐趋广阔、成熟了。不论是西周初年抑或晚期,贝的使用不曾间断,尤
30、其是成王时代,赏贝记录特别丰富,穆王时期,赏赐数量少则零星,多则五十朋,比起殷商的易贝一朋、二朋,周王赏赐是阔气的多,这也意味当时获取贝壳的容易度提高了,而且,它是有价值的财货,否则周王朝不会以其为大臣立功后的勋赐。海贝的支付手段,在西周金文有明确地纪录,如西周早期的遽伯睘卣:遽伯还乍宝彝,用贝十朋又四朋。1981 年,长安沣水东岸斗门镇的镐京遗址里,有一圆鼎铭文为:赐贝百朋,伯姜对扬天子休,用乍宝樽彝。鼎彝需要支付不等的贝壳。对于价值标准、价值贮藏、交换媒介的功能,在共王时期卫盉提到:矩白庶人取菫章于裘卫,才八十朋厥贮,其舍田十田;矩或取赤虎两、麂韨两、贲韐一,才廿贝,其舍田三田。这篇铭文是
31、研究西周货币购买力的最佳材料,原文意指矩伯庶人从裘卫那里获得值 80 朋贝的玉璋,以 10 田支付。他又取得 2 张虎皮、2 件鹿皮披肩、1 副有纹饰的敝膝,共值 20朋,以 3 田支付。无论是土地、朝晋的玉璋,还是虎皮、鹿皮披肩等奢侈品,都可以价值多少贝壳计算,因为矩伯没有 100 朋贝,只好用 13 块田地偿还,这项交易表示贝壳的价值尺度已展开,同时,海贝也是大家都承认的交易媒介,流通性提高,足以提供买卖各种物品的服务。海贝为西周的通行货币为不争的事实,至于殷商出现的铜贝,在周墓里出现更多,青铜铭文曾有赐金、贝的事情:内史鼎:易金一钧。(三代吉金文存 4.7.1)。钧是西周的金属重量单位,铭文上的金,即铜之意;根据海贝以朋计算的习惯,此处的贝应指铜贝。铜块或铜贝被当作有价物赐与,受赐者可能直接以它们当作铸器原料,抑或是支付原料的费用。使用过程计算重量,足以见铜贝并非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