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DJH-CS(LY)-2017-015招标单位: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八月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目 录第一卷 .1第 一 章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41.总 则 .142.招 标 文 件 .153.投 标 文 件 .164.投 标 .185.开 标 .186.评 标 .197.合 同 授 予 .198.重 新 招 标
2、 和 不 再 招 标 .199.纪 律 和 监 督 .1910.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 .28评标办法前附表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I)正文部分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9第 二 卷. .90第六章 图 纸 .90第 三 卷 .9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0第 四 卷 .9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函部分) .9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6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97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 .98五、投标保证金 .
3、99六、项目管理机构 .100七、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需要) .104八、资格审查资料 .105九、其他 .111(商务标部分) .1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4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技术标部分) .116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1第 一 卷第 一 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 ,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浏发改资【2015】13 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镇建设投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 ,招
4、标代理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2.2 建设地点:浏阳市2.3 建设规模:包含道路建设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2.4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2.6 保修要求: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2.7 计划总投资:约 1965 万元。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3
5、、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
6、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 项要求。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浏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玖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 201
7、7 年 8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 9: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2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上发布。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
8、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 9:00(北京时间) ,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拟任
9、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投标,并现场签署投标承诺书(见附表 2-7)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 http:/) 、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及浏阳日报 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 )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2 )因本项目采用浏阳市 2017
10、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大楼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87491199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室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31-85095258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地 址: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大楼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874911997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室联 系 人:肖先生电 话:0731-85095258 1.1.4 项目名称 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1.1.5 建设地点 浏 阳 市1.2.1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和镇建设投自筹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
12、期 15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
13、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 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无。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4条款号
14、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3 日 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LYSZTBB (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进行提问,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和修改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4 日 17:00(北京时间)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上
15、以“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书面发布1.11 分 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图纸、清单、补充说明、答疑纪要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如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发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LYSZ
16、TBB 进行提问(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 ,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9:00(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网上下载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 17:00(北京时间)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上以“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招标补充说明”为文件名予以发布。书面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17、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网上下载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如有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4.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拨付人民币 叁拾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一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1)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户 名:
18、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 号: 8000 9343 9611 011-601302277(2)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 号: 2000 0476 9437 1030 0004 263(1)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是“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
19、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3)根据浏招办发201613 号文件,投标单位需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进行登记手续,详见浏阳市招标办网站关于调整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
20、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14 年 7 月起至 2017 年 7 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14 年 7 月起至 2017 年 7 月止)3.6.3 签字和(或)盖 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
21、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
22、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由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入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托代理人只能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担任)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文件分别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6.5 装订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每册采用全本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
23、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商务标部分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电子版 份, 密封。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 /技术标)在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5.2(4) 密封情况检查 密封情况检
24、查:投标人互相检查。5.2(6) 开标顺序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的递交先后顺序开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下列任一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 A: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 户
25、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2000 0432 0489 1030 0000 034,收款行行号:320551000019;或者账号 B: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湖南省浏阳磷矿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区道路建设)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8001 6923 5311 014;或者账号 C:开户行:交通银行浏阳支行 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4316 4500 0018 0100 43167;或者账号 D: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路分理处:浏阳市招标
26、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80081030059441855012,收款行行号:314551000105.或者账号 E: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699892292。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质量安全情况行政处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扣分时效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安全监督部门事故调查认定或发文为准,扣分时段自调查认定
27、或发文之日起一年内。10.1.2 不良行为、黑榜 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
28、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 ,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
29、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 10、50 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6 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 ,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24 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 (湘建建【2015】185 号)文件的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 2016 年 1 月 1日起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