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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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UDC DBJ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 43/T XX-2015P 备 案 号 JXXX-2015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system of public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in Hunan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实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BJ 43/T XX-2014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5 年 XX 月 XX 日

2、 XXXX 出版社2015 长沙前 言本规程是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XXXX 的通知湘建科函【2014】150 号文件批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XXXXX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要求,由湖南大学、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而成。 在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以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我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践,通过总结借鉴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后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系

3、统设计;5. 施工实施;6. 系统调试与运行查验;7.系统验收;8. 建设运行维护。 本规程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 88 号;邮政编码:410011)。 本规程主编单位:湖南大学 、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目 录一、总 则 .1二、术 语 .2三、基本规定 .5四、系统设计 .74.1 系统设计总体原则 .74.2 能耗计量装置系统设计 .84.3 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设计 .114.4 能耗数据传输系统设计 .154.5 能耗数据处理中心的设计

4、 .164.6 监测系统应用软件设计 .184.7 系统各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对接设计 .21五、施工实施 .245.1 一般规定 .245.2 施工准备 .245.3 管线施工 .255.4 能耗计量装置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施工 .265.5 能耗数据处理中心的施工 .30六、系统调试与运行查验 .316.1 一般规定 .316.2 系统调试 .326.3 系统运行查验 .34七、系统验收 .377.1 一般规定 .377.2 验收标准 .387.3 验收结论 .38八、建设运行维护 .398.1 能耗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 .398.2 能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维护 .398.3 能耗数据处理中心运

5、行维护 .40附录 A: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竣工验收备案表 .42附录 B:各级(省、市、单栋)建筑能耗监测能耗数据处理中心能耗数据交互 TCP 通信协议 .48附录 C:应用层数据包 XML 数据格式 .50附录 D:省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提供的全省平均能耗数据查询 WebService 协议 .55附录 E:省、市两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建筑信息数据同步 WebService 通信协议 .57附录 F:各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代码和建筑类型代码 .61附录 G:数据签名/加密算法约定 .631一、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指导和

6、规范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与查验、验收和运行维护,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湖南省 3000 平米(含)以上的新建和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与查验、验收和运行维护。1.0.3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可充分利用建筑既有设备管理系统、单栋建筑已建的能耗管理系统既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但不应影响这类系统本身的正常使用。1.0.4 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具有接口开放性,设计宜考虑与湖南省内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建设中能源管理系统、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中的能耗监测实现数据共享,避免系统的重复建设。1.0.5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

7、关电力、燃气、自来水等施工标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1.0.6 湖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2二、术 语2.0.1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用的建筑。 2.0.2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通过对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2.0.3 能耗数据处理中心由计算机系统和与之配套的网络系统、存储系统、数据通信连接、环境控制设备以及各种安全装置组成,具有采集、存储建筑能耗数据,并对能耗数据进行处理、

8、分析、显示和发布等功能的一整套设施。在本规程涉及到的能耗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分为三个层级,分别为单栋能耗数据处理中心、市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省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2.0.4 分类能耗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2.0.5 分项能耗分项能耗是指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 2.0.6 大数审核审核数据或者数据变动是否符合实际用能情况,是否存在3逻辑性或者趋势性差错的过程。2.0.7 能耗计量装置用来度量电、燃气、燃油、冷(热)量、水、其他等能源消耗的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总称。 2.0.8 数据采集器通过信道对其

9、管辖的各类计量装置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具有实时采集、自动存储、即时反馈、自动处理及自动传输等功能的设备。2.0.9 数据采集中继器数据采集器通过数据采集中继器提供的中继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计量装置的信息进行采集。2.0.10 自动采集建筑能耗数据通过数据采集器以及数据采集中继器按照能耗数据处理中心设定的要求通过联网自动化的采集能耗计量装置数据的行为。2.0.11 人工采集无法通过自动方式直接采集的建筑能耗数据,可根据需要人工手动录入数据的方式采集获取建筑能耗数据。2.0.12 定时采集数据采集器根据设定参数自动定时采集建筑能耗数据的模式。2.0.13 命令采集数据采

10、集器根据中心下达的指令采集建筑能耗数据的模式。42.0.14 增量备份对上一次备份后发生变化的文件进行备份。2.0.15 完全备份备份时不依赖文件的存档属性,对全部文件进行备份,包括系统参数和数据。2.0.16 公有云公有云通常指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公有云一般可通过 Internet 使用,可能是免费或成本低廉的,公有云的核心属性是共享资源服务。5三、基本规定3.0.1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由能耗计量系统、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能耗数据传输系统和能耗数据处理中心的软硬件设备及相关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和基础软件构成,本规程主要依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

11、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JGJ/T285-201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制定。3.0.2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采集建筑的基本信息和建筑附加信息,监测内容包括分类能耗和分项能耗,内容和格式分别详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2014)附录A、附录 B 和附录 C 的规定。3.0.3 建筑中的电、水分类、分项能耗数据以及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等能耗数据应采用自动实时采集方式;其它能耗数据当无法采用自动方式采集时,可采用人工采集方式。3.0.4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逐级上传应按照统一的通信协议及数据传输格式进行数据通信与传输。通信过程与数据传输格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D 的规定。3.0.5 用于能耗计量系统的计量装置应采用国家认可计量核定单位检定合格的产品。3.0.6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不应影响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功能、不应降低用能系统与设备的技术指标。3.0.7 既有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应充分调查建筑的用能现状、6变配电相关技术资料及现场情况,充分利用建筑既有的与能耗管理监测以及控制相关的智能化系统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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