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可卸式垃圾车及箱体、中型可卸式运输车及移动式压缩中转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XHN-2018-013采 购 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二月1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总则 .72.招标文件 .83.投标文件 .94.投标 .115.开标 .126.评标 .137.合同授予 .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9.纪律和监督 .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第五章 设备采购清单 .3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3第七章 技术要求 .542第一章 采购公告项目名称: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可卸式垃圾车及箱体、中型可卸式运输车及移动式压缩中转站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ZXHN-2018-013 批复编号:鹤开管会纪【2017】19 号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25 日历天采购预算:一标包:210 万元二标包:325 万元保证金:一标包:叁万元二标包:伍万元采购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赵女士 15839220011 0392-3212069 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徐先生 18003929637财政部门监督
3、机构: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0392-3323599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可卸式垃圾车 6 辆,可卸式垃圾车箱体 140 个,中型可卸式运输车(18吨)3 辆,中型移动式压缩垃圾中转站 8 个。分为两个标包:一包:可卸式垃圾车及可卸式垃圾车箱体;二包:中型可卸式运输车(18 吨)及中型移动式压缩垃圾中转站。供应商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参与以上两个标包的投标,且可以同时被确定为两个标包的成交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投车辆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开户许可证
4、;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车辆具备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上牌;4、响应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提供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 3 人及以上的人员用工合同。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
5、源交易网。采购文件售价:每个标包 1000 元/份,售后不退。3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 月 日上午 8:30 至 9: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月 日上午 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1.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17:00 前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
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2.账户信息如下:(1) 账 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 9700 2016子账号:(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行 号:313497078006子账号:财务室电话:0392-3362010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已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保证金退回方式详见标后发布的项目结果公告。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839220011 0392-3212069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先生电 话:180039296371.1.4 项目名称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可卸式垃圾车及箱体、中型可卸式运输车及移动式压缩中转站采购项目1.1.5 交货地点 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
8、有限公司l.2.1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1.3.1 招标范围 可卸式垃圾车 6 辆,可卸式垃圾车箱体 140 个,中型可卸式运输车(18吨)3 辆,中型移动式压缩垃圾中转站 8 个1.3.2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1.3.3 质量标准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采购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踏勘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主要参数不允许出现偏离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52.2.2 投
9、标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采购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份数
10、: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移动存储(电子文档应采用 word、Excel 等常用软件编制,并保证能正常打开、不得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 在 封 套封 口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需使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 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
11、时间地 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组成,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7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货物采
12、购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概不负责;1.5.2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8件所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足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
14、服务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负。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15、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主要参数不允许。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备采购清单(6)投标文件格式;9(7)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2.
16、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监视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商务部分:(1)投标函及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4)投标报价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