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卫生专网建设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ZC201327采 购 人:绩溪县卫生局集中采购机构: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3 年 11 月2目 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卫生专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卫生专网建设招标;2采购编号:JZC 20132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
2、容及采购预算:4.1 采购清单序号 货物名称单位数量1 乡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套 112 村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套 733 不间断电源 台 14.2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296400.00)。5.投标人资格条件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以及本次投标主要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3)具备本项目的实施和维护能力,具备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条件(要求在安徽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5.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招标文件的发售:6.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6.2 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6.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7.投标保证金:7.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7.2 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00 分前汇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如下:(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
4、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2)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JZC201327 号招标采购保证金)。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5标厅(1)。9.联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卫生局 联系人:李四友 联系电话:0563-816244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
5、: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绩溪县卫生局2013 年 11 月 11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卫生专网建设招标;项目编号:JZC201327。2 采购人:绩溪县卫生局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账号: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4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7现场踏勘: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78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 2013 年 11 月 18 日 1
7、7 时前(以到达为准)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或澄清;书面质疑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绩溪县招标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发 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 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
8、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1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4原件携带要求: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1.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与投标主要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均为原件;1.3在安徽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注册地不
9、在安徽省内的需提供):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审查前提交,没有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视同已在开标现场提交,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以下情形下在开标现场提供8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遗失或其他客观情形不能携带至现场的,提供 发证机关的证
10、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2.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 2010年至今承接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2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2.3招标文件规定的与评标加分有关的其他材料;2.4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在评标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 上述第1、第2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由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不退还)。4投标截止时间后、 评标委员会退还前,投标人不得撤回上述材料,否则按投 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处理。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xuancheng/)、绩溪县招投标网()。17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8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
12、工作日内。19 结算方式:项目完工并经省卫生厅验收合格之日起 90 日内一次性付清。20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标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 )91 . 总 则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定义1.2.1“集中采 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 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 人” 是指采 购单位绩溪县卫生局 。1.2.3“供
13、应 商” 是指对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 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1.2.4“投标 人” 是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 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 购机构。1.2.6“货物 ”是指中标 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软件、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7“服务 ”是指招标 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 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系统
14、对接、售后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8“项目 ”是指中标 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 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1.2.9“无偏离 ”是指投 标承诺与招标要求完全一致; “正偏离”是指投标承诺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 是指投 标承诺劣于招标要求。101.2.10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4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其中“具备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条件”是指投 标人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内;(2)投标人在安徽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
15、构,并在开标时提供上述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审查,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相符。1.5 投标委托投 标 人 代 表 参 加 开 标 会 须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如 投 标 人 代 表 不是 法 定 代 表 人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1.6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 现场勘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 特别说明:1.10.1 各投标人应 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