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安监函2017 64 号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元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17 年版)的通知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局,川煤集团广旺公司,各煤矿企业:现将广元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17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 6 月 13 日广元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17 年版)预案编号:510802-MKYA-02预案版号:510802-06-08-02广元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2 .组织体系
2、及职责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32.2 事故现场工作组职责73 .预防与预警83.1 危险性分析83.2 预防措施83.3 信息报告103.4 预警行动124 .应急响应134.1 响应分级144.2 应急响应程序154.3 处置措施164.4 信息发布174.5 应急结束185 .后期处置185.1 善后处置185.2 事故调查185.3 事故 应急救援总结报告195.4 评估修订196 .应急保障19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96.2 应急队伍保障206.3 应急专家保障206.4 应急装备保障226.5 应急经费保障227 .预案管理227.1 宣传、 培训和演练227.2 预案修订
3、227.3 预案实施238 .附件238.1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248.2 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258.3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261 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的处理26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293 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31第四章火灾事故的处理33第五章水灾事故的处理36第六章冒顶事故的处理398.4 危险性分析418.5 应急响应程序流程441广元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能力,明确应急管理、应急组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等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4、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煤矿安全规程、广元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市 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社会影响大、市安监局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较大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上级执行)。2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
5、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 煤矿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积极做好应对 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切实加强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人身安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安全监管理局有关科室、市应急救援支队、县(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安监局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事发地 煤矿企业是事故
6、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 应急救援预案。(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 煤矿事故灾难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 煤矿事故灾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矿山企业及其救护队等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3水平,合理利用消防、医院等救援力量,加强各级政府和 煤矿企业 应急救援机构建设,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其它单位和个
7、人的协同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6)依靠科技,提高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 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为加强应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协调配合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在市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安监局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
8、下简称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煤矿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总 指 挥:市安监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4市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科科长 市安监局煤矿行业监管科科长市安监局煤炭执法大队队长 市安全生产应急和信息中心主任川煤广旺公司救护大队大队长 2.1.1 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2)统一领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领导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指派事故现场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专家组,指导、协调县(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4)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2.1.2 相关科(室)应急工作职责:(1)市安监局办公室:督促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指示,必要时联系本局相关科室承办相关事项工作。负责车辆、食宿、防护装备等后勤保障。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与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联系,负责事故信息的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