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UCI)规则第五部分 小轮车(BMX)规则手册目录部分 页码第一部分 定义 2第二部分成员组织规则 小轮车运动会员资格 3 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承认的小轮车赛事 4 世界小轮车锦标赛/ 挑战赛规则 6 小轮车世界杯赛事规则 11 洲际小轮车锦标赛/ 挑战赛赛事规则 14 国际小轮车赛事规则 17 比赛设施 20 比赛裁判和官员 24第三部分比赛规则 比赛总则 27 比赛装备 32 惩罚 36 抗议和上诉 372 队伍比赛 39第四部分其它附录 1:队伍奖金报名表附录 2:出发顺序附录 3:转移制度附录 4:特殊种子和转移制度附录 5:奖金表附录 6:国际比赛名额的分配注:在
2、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规则中,所指的男性同样也适合于女性(如运动员的姓名,领队,总裁判长,发令员,赛事解说员,或如他,他们等的代词) ,除非另有说明。部分 A本规则手册的部分 A 给出了手册部分 B 和 C 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和缩写,这些术语具有特殊的意义。定义挑战,挑战水平-除精英和青少年水平级别以外的比赛级别。锦标赛,锦标赛水平-精英和青少年水平的比赛级别。委员会,国际自盟 BMX 委员会- 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委员会。3会议,国际自盟 BMX 会议- 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每年一度的小轮车会议。赛事- 为确定注册选手参加的比赛中每个级别或混合级别的所有获胜者所必需的比赛系列。决赛- 一个
3、组别中比赛的最后一轮,在这个组别中,注册的运动员比被允许同时在跑道上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多。内场地- 由跑道周边栅栏围起的整个区域。成员组织-小轮车批准团体,它在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中有一个较好的位置。MOTO-在最初三轮比赛中进行的单一比赛。只有在进行完三轮这种比赛的后,才能决定运动员是否淘汰。(无)有奖金级别-运动员能(不能)获得奖金的比赛级别。资格赛- 在 MOTO 赛之后、在决赛前进行的比赛,在每轮资格赛均将淘汰运动员。资格赛每轮次间的区别如下:半决赛:决赛前的最后一轮比赛四分之一决赛:决赛前的倒数第二轮比赛八分之一决赛:决赛前的倒数第三轮比赛,等等。比赛- 正式组织的比赛,运动员不少于
4、2 人且不多于 8 人,他们将被给予以下机会:1) 给出同一信号后从出发线出发;2) 完成整个跑道从出发线到终点的比赛;3) 正式记分员将记录并给出他们到达终点的顺序。4排名,国际自盟世界 BMX 运动排名- 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为男女精英级和青年级运动员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小轮车运动的排名体系。轮次根据同样的尺度进行淘汰直至决赛的一系列比赛。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在该组均将获得参赛机会。这一系列比赛包括三场MOTO 赛,每轮资格赛各一场比赛以及决赛一场比赛。赛段根据同样的尺度进行淘汰直至决赛的一系列比赛。三场MOTO 赛中的每一场均包括一场单独的比赛。商业队- 由公司赞助的队伍。国际自盟-国际自行车
5、运动联盟部分 B部分 B 中提出的规则,包括此规则手册的-部分,陈述了国际自盟及其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部分 B 中的规则不是想从国际自盟或是会员组织的角度建立起国际自盟任何一个会员组织的权利、义务等。国际自盟会员的所有组织应熟悉并遵守部分 B 的规则。小轮车运动会员资格A从整体上对全国范围内或区域范围内的小轮车赛事进行管理的组织,才能获得国际自盟的小轮车运动资格。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内只能有一个组织获得此资格。所有的会员组织必须:1、作为一个国家性或地域性组织,需对其国家或地域的所有人开放。2、是非赢利组织。53、按照书面规则来运作小轮车运动的赛事,此规则不得与此手册中提出的国际自盟的规则相抵触
6、。4、保持令人满意的安全、保险和组织水平。5、与其他会员组织合作以促进小轮车运动的提高。6、协调赛事的日程,以避免与国际自盟批准的赛事相冲突。B 国际自盟会员资格的申请需填写从国际自盟办公室获取的一些表格。另外,申请人可能还会被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包括:该组织的章程、法规、合作条款、赛事规则及会员统计等。C加入国际自盟,申请人必须同意完全地、毫无例外地执行国际自盟的规则、规章、条例和章程等。D对违反规则某项条款的任何一个会员组织或其行为不利于国际自盟或小轮车运动的会员组织,国际自盟小轮车运动协会会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这些纪律措施包括:1、国际自盟对特定赛事或在一段时期内的拒绝批准或撤回批准。2、
7、损失的估计,惩罚或罚款。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运动的赛事A国际自盟会在合适的情况下,对其会员组织举行的某些赛事给予批准。总的来说,这些赛事限定于:世界锦标赛/挑战赛、世界杯赛、洲际锦标赛/挑战赛及其他国际赛事。希望举办 UCI 批准赛事的会员组织需提前申请国际自盟的批准。申请需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并需交一定的费用、填写一些报告并符合国际自盟小轮车委6员会时不时制订的一些其他要求。B 举办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赛事的每一个会员组织须:1、完全遵照此手册中提出的所有规则。2、小轮车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世界杯赛或洲际锦标赛/ 挑战赛的申请需在分派年的 6 月 1 日前(含 6 月 1 日)提出,其他国
8、际小轮车赛事的申请需在赛事举办日期前一年的 7 月 15 日前(含 7 月 15 日)提出。超出上述最后期限后,如有会员组织希望提出申请,需在符合以下情况下,通过其洲际代表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来提出:a.会员组织只能申请在国际小轮车运动赛事日程上有空缺的日期,并且不能与其所在洲的任何国家性比赛冲突。b.在任何情况下,赛会不能不利于安排在申请日期前后的国际自行车运动联盟小轮车赛会。c.成员协会将负责关于赛事的所有的宣传活动。国际自盟在收到比赛结果后,对其进行公布。3、在比赛报名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国际自盟办公室递交一份报名统计,并在报名结束 30 天内将所应缴纳的税汇寄到国际自盟。税的多少将
9、依据于实际在比赛中报名的人数,并且只适用与国际自盟小轮车规则手册中规定级别的比赛,对于特殊级别的比赛,如:公开级别,将没有税收。4、安排参赛运动员所获的所有奖项、现金奖金、奖品奖杯(包括7团队奖品奖杯) 。5、允许国际自盟在比赛赛场的内场地安置 5 个 UCI 横幅,每个横幅应符合传统的标准尺寸,即 50.8 米。组织者有责任保证这些横幅在比赛场地不被盗窃。如发生盗窃事情,横幅的费用将由组织者赔偿给国际自盟。6、在赛事结束的 14 天内需向国际自盟递交一份比赛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比赛选手名单,并注明选手的国籍和他们参加的级别;-比赛日程和成绩单;-参加比赛的裁判员和官员花名册。C经
10、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国际赛事须确保:1、就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而言,除了主办组织以外,其他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世锦赛/挑战赛的前 7天内举办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就国际自盟小轮车世界杯比赛而言,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世界杯比赛期间举办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但是,可以允许主办组织在世界杯比赛的前后组织国家性的或世界性的小轮车比赛。就国际自盟小轮车洲际锦标赛/ 挑战赛或国际自盟批准的其他国际性比赛而言,与主办国位于同一个大洲的国际自盟会员组织不能或将不被批准在洲际锦标赛/ 挑战赛或国际自盟批准的其他国际性比赛期间举办国际性小轮车锦标赛或世界性
11、小轮车比赛。82、不能遵守上述 C1 规定的会员在违背规定的 12 个月内将不被国际自盟批准举行小轮车比赛。3、国际自盟将在每个国际赛事日程的中公布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的会议和新闻通讯。D希望参加国际自盟批准的小轮车赛事的运动员必须通过其国家协会进行提前注册报名。提前注册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1、如果赛事是在 7 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则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 6 月 15 日;如果赛事安排在其他时间,则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比赛的前 42 天。2、就小轮车世界杯比赛、洲际锦标赛/ 挑战赛或其他常规的世界性小轮车比赛而言,提前注册报名的最后期限是比赛开始的前 21 天。3、在提前注册报名最后期限
12、过后接受的初次报名,需被惩罚缴纳双倍的报名费。多收入的罚款归主办组织所有。而对于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而言,过了最后期限后则不接受任何报名。小轮车世界锦标赛/挑战赛规则A规则适用情况这一部分规则补充和修正了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规则并只适用于国际自盟的小轮车世锦赛/ 挑战赛。除了在该部分条款中进行的修改或提出的不合适外,本手册其他部分提出的所有条款仍对每个世锦赛/挑战赛有效。9B目的对国际自盟会员组织的所有够资格的自行车选手开放的世锦赛/挑战赛,须在每年的国际自盟赛事日程上列出,以便于建立一个国际自盟认可的不同级别的整体排名。C比赛场地每年世锦赛/挑战赛的比赛场地须由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按照工作和保
13、证质量的标准,在比赛日期的至少提前三年进行确定。所确定的比赛场地须提交国际自盟管理委员会的最后批准。同时,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也须为每届世锦赛/ 挑战赛选定一个替换的比赛场地,以备在正式比赛场地不能使用时使用。通常情况下,世锦赛/ 挑战赛的比赛场地应位于作为赛事主办组织的会员组织的国家或地域境内。向国际自盟申请举办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是对所有的国际自盟的成员组织开放的,这项申请须在分配年的 6 月 1 日前(含 6 月 1 日)提出。D主办组织的权利和责任主办组织须对比赛组织的所有方面负责,不仅仅是本规则手册中提出的,还包括通常情况下与小轮车比赛赞助有关的各个方面。此外,主办组织还须:1、有
14、权利在世锦赛/ 挑战赛的前后 7 天,举办国际自盟批准的、与世锦赛/挑战赛有关的国际小轮车赛事。对于这些赛事的批准费仅是每项比赛 350 瑞士法郎,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 400 瑞士法郎。102、不允许将国际自盟卷入与任何第三方的争执,不同意出于何种原因对国际自盟采取法律行为。3、在申请举办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前,须向国际自盟付 5000 瑞士法郎的申办费。并且同意由国际自盟保留世界锦标赛有奖金级别的参赛选手每人45 瑞士法郎的报名费和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无奖金级别的参赛选手每人 35 瑞士法郎的报名费。4、在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前的 11 月 30 日前,接受国际自盟代表对跑道及其他相关器材的检查。5、承担与跑道检查及其他必须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前往主办国的旅费及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日程活动开始前的所有必须工作的费用。 )6、承担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主席及参加世界锦标赛/挑战赛和国际自盟小轮车大会的国际自盟小轮车协调员的全部旅费及住宿开支。7、提供足够的保险以保护赛事所有参加者的利益,包括运动员、裁判和官员,无一人例外。8、组织、主办及承担与每年的国际自盟小轮车代表大会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适当的大会会议厅、国际自盟小轮车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有关委员会会议地点的安排。9、提供足够数量的合格的管理工作人员并为赛事总部提供足够数量的办公场所,以确保世界锦标赛/ 挑战赛能有序按时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