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1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 年 12 月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2目录第一篇 前言 .3第二篇 系统介绍 .4第三篇 操作说明 .5第一章 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 .51.1 系统登录 .5第二章 海运进口 .62.1 操作介绍 .62.3 按钮功能简介 .31第三章 海运出口 .323.2 操作介绍 .323.3 按钮功能简介 .43第四章 空运进口 .444.2 操作介绍 .444.3 按钮功能简介 .63第五
2、章 空运出口 .645.2 操作介绍 .645.3 按钮功能简介 .77第七章 查询功能 .787.1 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787.2 舱单回执查询 .82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3第一篇 前言为了配合海关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进出境,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电子口岸在原有 Quickpass 基础上开发设计了“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申报”系统。进出口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是海关物流信息监控系统与 H2000 有机连接的监管链。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
3、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为了满足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等相关单位进行舱单录入/申报、及通过安全交换平台向数据中心申报舱单电子数据的需求,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 “数据中心”作为H2000 数据交换的平台,将提供 H2000 系统数据结构的舱单预录入申报系统,以配合海关总署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在全国各关的推广工作顺利展开,有力地保障海关监管系统的合法性。数据中心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建成后:能够为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公司完成进出口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装箱清单、理货报告、货物分流/疏港/转栈申请、分拨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录入/查询及回执查询的功能。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
4、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4第二篇 系统介绍 舱单不但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际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数据中心”执法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系统根据业务模式不同,分为:1) 航空器备案、航空器动态的申报及取消、航空器单据申报、航空器供退货物申报、空运查询等操作;2) 船舶备案、船舶动态的申报及取消、船舶单据申报、供退物料申报、海运查询等操作;3) 海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的申报、变更、删除;进出口理货报告的申报、删除;分流分抵的申请、申报;装箱清单及装载舱单的申报、删除等操作。4)空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的申报、变更、删除;进出口理货报告的申报、删除;分流分抵的申请、申报;装载舱单
5、的申报、删除等操作。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系统数据流转描述如下:企业通过界面录入及邮箱发送的方式将数据上传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该通道经过三个处理段邮箱系统、安全交换平台以及 DPM。数据中心将接收到的数据转发至海关H2000 审单系统。企业可通过回执查询明确数据传输环节及所处状态。注:以上各项的具体操作说明和填写规范详见:以下第三篇第一八章相应操作内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5第三篇 操作说明传输人备案在使用新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之前,企业需要先到当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获取舱单/运输工具动态电子数据传输人资格,否则申报到海关的报文会因为传输人未备案而被做退单处
6、理。第一章 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1.1 系统登录使用电子口岸预录入统一客户端安装程序安装此系统后,在点击开始按钮,在程序栏目内查找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目录下的 CnEport.SuperPass.UIModule.Eport 程序,点击登录,系统自动检查更新,检查完毕后进入登录页面,如图表一.1:图表一.1 登录页面将操作员 IKey 卡插入计算机 USB 接口中,输入密码后进入系统。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6图表一.2 子系统界面点击新舱单子系统图标或者运输工具子系统图标,进入相应的子系统进行录入申报操作。第二章 海运进口2.1 操作介
7、绍2.2.1.1 船舶备案进入运输工具子系统,点击“船舶备案”按钮,出现下拉菜单。单击“船舶备案”进入相应界面。如图表二.2: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7图表二.2 船舶备案界面红色底色的为必填项,淡蓝色底色的为选填项 2.2.1.2 船舶进境动态预报操作界面如图表二.3: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8图表二.3 船舶进境动态界面红色底色的为必填项,淡蓝色底色的为选填项 2.2.1.3 海运原始舱单1、海运原始舱单申报海运原始舱单申报分为主要数据申报、其他数据申报。其中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集装箱船舶
8、装船的 24 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 24 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原始舱单其他数据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1)字段录入说明操作界面如图表二.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9图表二.4 海运原始舱单界面新舱单分为主要数据申报和其他数据申报,具体的必选填属性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的新舱单数据项(2) “详细”界面操作舱单表体中有若干“详细”按钮,其内容也需填制,操作方法如下(仅以海运原始舱单为例,其他业务中所涉及“详细”按钮不再赘述):在表体“途经的国家代码”中点击“详细”按钮,跳出信息框,如图表二.5: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10图表二.5 途径国家信息界面点击“新增”选择“国家代码” ,将鼠标挪至蓝条里单击反填出代码数据。关闭信息框,录入完毕。其他详细按钮操作界面如下:货物海关代码详细,如图表二.6:图表二.6 货物海关状态信息界面货物交付目的地信息,如图表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