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乐 清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备案稿)文 本乐清市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六月II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6第三章 区域土地利用统筹 .12第四章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建设 .19第五章 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 .21第六章 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 .26第七章 其他专项规划 .41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6第九章 中心城区规划 .55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77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81第十二章 附则 .87II前 言乐清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 是温州大都市区北翼副中心,“温州模
2、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乐清市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实力强劲,近年来先后获得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工业重市、经济强市等光荣称号。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 2005 年为基期,实施至今已逾 8 年。规划实施期间,乐清市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规划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自 2010 年以来,乐清市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土地规划的执行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 年,乐清市对现行土地规划进行了实施评估,根据实施评估的结论,乐清市启动了本轮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了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为贯彻落实十
3、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规划提出了乐清市新的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战略目标、发展重点、空间格局与政策措施,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有序、合理开发的决策意图。规划是乐清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区域加强城乡统筹建设、严化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1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
4、 一 条 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围绕“建设美丽乐清,创建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有效推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集工贸旅游港口为一体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第 二 条 规划原则(一)保护优先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切实保护耕地及生态用地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提高
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湿地、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生态空间,巩固现有生态安全格局,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二)节约集约原则。 依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转变用地方式。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实现规划从“增量土地”向“存量土地”的转变。(三)结构优化原则。确立以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前提的规划思维,强调控制和保护,合理配置区域各类资源,优化协调各类产业空间。优化市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6、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2域城镇布局、城乡空间体系、重大设施布局、生态环境维护等,整合市域内战略性资源并使之发挥最大衍生效应,逐步改变市域内城乡二元化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四)控制总量原则。严格执行上位规划,从严从紧、有保有压安排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时序安排的调控。(五)多规融合原则。坚持多规融合,做好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衔接,充分发挥各规划的指导作用,构建协作、均衡、稳定、和谐的土地利用体系。第 三 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
7、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1)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12)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3(13)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1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5)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16)浙江省海域使用管
8、理条例(17)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8)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19)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20)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1)浙江省土地复垦条例(22)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23)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二)政策文件、技术规程(1)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浙土资发(2014)44 号);(2)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浙土资发(2014)44 号);(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浙土资发(2014)44 号);(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期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
9、014)230 号);(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进一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技术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1 号)等;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4(三)相关规划(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02 年);(3)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01343 号);(5)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5) 其他相关规划。第 四 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 年;规划目标年:2020 年;规划调整
10、完善基期年:2013 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期限为 2014-2020 年。第 五 条 规划基础数据本规划基础数据由 2013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第 六 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乐清市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第 七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即整个市域行政区,土地总面积 136709 公顷,包括白石、城东、城南、乐成、天成、石帆、盐盆、翁垟 8 个街道,北白象、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5大荆、淡溪、
11、芙蓉、虹桥、柳市、清江、仙溪、雁荡 9 个镇。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包括城东、城南、乐成、盐盆 4 个街道,区域总面积 18311.98 公顷。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6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 八 条 市域发展定位乐清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瓯江口北岸,东临乐清湾,与玉环、洞头两县海域相连,南隔瓯江与温州市龙湾、瓯海区相望,西接永嘉县,北连台州市,东北角与温岭市接壤。作为温州市主要的经贸集散地,乐清市发展定位为“一心三基地”,即:温州都市区北翼的商贸和金融副中心,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创新主导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彰显瓯越文化和山海特色
12、的休闲旅游基地。 第 九 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创新创业、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围绕经济、社会、政府转型三大任务,抓好沿海开发、产业提升、城市带动、文化引领、环境优化和惠民安民六大工程,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造一个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城乡协调、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山水城市。(二)具体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到 2020 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176.25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将超过 50%;人口:推进人口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到规划期末全市总人口达到 130.2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79.66 万人;城镇化率:到 2020 年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