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2017 年 06 月 24 日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2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8 4 基金托管人 .17 5 相关服务机构 .20 6 基金的募集 .61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62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63 9 基金的投资 .72 10 基金的财产 .83 11 基金资产估值 .84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9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1 14 基金的会
2、计与审计 .94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95 16 风险揭示 .100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04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6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5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40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2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44 23 备查文件 .145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3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51051 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3、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
4、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互联网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准确提供数据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主动量化选股模型失效导致基金表现不佳的风险;并且,指数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招募
5、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4 1 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6、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5 2 释
7、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
8、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
9、、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0、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6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11、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投计划等业务。23、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
12、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29、基金合同
13、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7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6、开放时间:指开
14、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7、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15、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3、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45、元:指人民币元46、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16、余额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52、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8 3 基金管理人3.1 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
17、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张海波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电话:(0755)82763888传真:(0755)82763889联系人:鲍文革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2010 年,经证监许可20101073 号文核准深圳市机
18、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 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3.2 主要人员情况3.2.1 董事会成员张海波先生,董事长,1963 年出生,籍贯安徽,工商管理硕士,十九年证券从业经历,中国籍。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1998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
19、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分管投资银行、固定收益投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海外业务、计划财务、人力资源等工作。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连芬女士,董事,1966 年出生,籍贯天津,金融专业硕士,二十四年证券从业经历,中国籍。历任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9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
20、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张辉先生,董事,1975 年出生,籍贯浙江,管理学博士,十九年证券从业经历,中国籍。曾任职于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 2 月加入华泰证券,先后担任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冯青山先生,董事,1966 年出生,籍贯江西,工学学士,中国籍
21、。历任陆军第 124 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 42 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 163 师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深圳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监事。李平先生,董事,1981 年出生,籍贯四川,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历任深圳市城建集团办公室文秘、董办文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信访办)高级主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22、司企业三部高级主管。李自成先生,董事,1961 年出生,籍贯福建,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历任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王斌先生,董事,1970 年出生,籍贯安徽,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历任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研究所总经理。杨小松先生,董事,1970 年出生,籍贯四川,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
23、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1950 年出生,籍贯山东,经济学硕士,中国籍。历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大数据 300(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10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
24、济 50 人论坛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籍贯湖南,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籍。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省委决策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通银行等单位的博士后指导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会评审专家、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
25、协会副会长。周锦涛先生,独立董事,195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历任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籍贯北京,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周蕊女士,独立董事,1971 年出生,籍贯广东,法学硕士,
26、中国籍。历任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联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3.2.2 监事会成员吴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1969 年出生,籍贯江苏,法律博士,中国籍。 历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法规处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公司治理监督处处长、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处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泰联合证券党委书记、副总裁、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舒本娥女士,监事,1964 年出生,籍贯江西,大学本科学历,十九年证券从业经历,中国籍。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泰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