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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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阳江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农业部分)一、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罚款按以下标准裁量:(一)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5 倍罚款

2、;(二)没有违法所得的:1、查处货值金额 5000 元以下的,处 5000 元罚款;2、查处货值金额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处 10000 元罚款;3、查处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处 20000 元罚款;4、查处货值金额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处 30000 元罚款;5、查处货值金额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处 40000 元罚款;6、查处货值金额 50000 元以上的,处 50000 元罚款。(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 10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当事人处以 5 万元罚款

3、:一是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二是造成危害后果但又尚未达到刑事标准的;三是累罚、累教不改的。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

4、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罚款按下列标准裁量:(一)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罚款;(二)没有违法所得的:1、查处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下的,处 10000 元罚款;2、查处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上的,处 20000 元罚款;3、查处货值金额 2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处 30000 元罚款;4、查处货值金额 30000 元以上的,处 30000 元

5、罚款,并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种子生产许可证。(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当事人处以 3 万元罚款:一是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二是造成危害后果但又尚未达到刑事标准的;三是累罚、累教不改的。三、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6、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罚款按下列标准裁量:(一)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罚款;(二)没有违法所得的:1、查处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下的,处 10000 元罚款;2、查处货值金额 10000 元以上的,处 20000 元罚款。(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 3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7、的,对当事人处以 2 万元罚款:一是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二是造成危害后果但又尚未达到刑事标准的;三是累罚、累教不改的。四、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

8、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罚款按以下标准裁量:1、有第(一)、(二)、(三)项违法行为,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 1000 元罚款;2、有第(一)、(二)、(三)项违法行为,且造成经济损失,处 10000 元罚款;3、有第(四)、(五)项行为,属初犯的,处 1000元罚款;4、有第(四)、(五)项行为,属屡犯、未能主动纠正的,处 10000 元罚款。五、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经

9、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罚款按以下标准裁量:1、初犯,且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 10000 元罚款;2、屡犯,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 20000 元罚款;3、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处 30000 元罚款;4、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处 40000 元罚款;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处 50000 元罚款。六、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种

10、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停止试验,罚款。罚款按下列标准裁量:1、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处 10000 元罚款;2、未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000 元罚款;3、已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处 30000 元罚款;4、已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处 40000 元罚款;5、已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 50000 元罚款。七、假冒授权品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罚款。罚款按下列标准裁量:1、没有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植物品种繁殖材料;2、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5 倍罚款;八、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000 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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