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standard externalwindow system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报批稿)前 言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 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 号文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意 见,在原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157-2013 的基础上修订。主要修改内容:1、完善标准化外窗、遮阳一体化窗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要
2、求;2、修改标准化附框满足工程需要的材料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3、完善标准化窗、一体化窗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参数;4、完善标准化外窗系统安装要求和验收要求;5、增加标准化附框前装法要求等。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标准化外窗系统;4 设计应用;5 施工与安装;6 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2 号,邮政编码:210008)负责主要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 号银城广场 B 座 4 楼, 邮政编码:210036 )
3、。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 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略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1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43 标准化外窗系统 .43.1 一般规定 .43.2 标准化外窗 .53.3 标准化附框 .123.4 披水板、附框压条 .134 设计 .145 施工与安装 .165.1 洞口要求 .165.2 安装施工 .165.3 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 .216 工程验收 .226.1 一般规定 .226.2 标准化附框 .
4、246.3 标准化外窗系统 .24附录 A 部分标准化外窗物理性能表 .27附录 B 部分标准化外窗和遮阳一体化外窗热工性能表 .31附录 C 部分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及一体化窗热工性能表 .33附录 D 标准化附框及型材性能试验方法 .35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36条文说明 .3721 总则1.0.1 为推进建筑外窗产品标准化、系统化和工业化进程,提高建筑外窗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适用、节能降耗、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的生产制作、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 验收。公共建筑、工业厂房采暖区域外
5、窗可参照执行。1.0.3 居住建筑 标准化外窗系 统的生产制作、 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 验收及保养维修,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标准化外窗 standard external window对组成外窗的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定型和标准化生产,对外窗的规格尺寸按本规程实施标准化,且企业具备完备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制度、产品各项性能不低于本规程和工程设计要求的成品窗。2.1.2 标准化附框 standard additive frame 与土建同步,预埋或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用于安装外窗的独
6、立构件,其 规格尺寸、性能指标均实施标准化,能满足质量、安全、节能和使用要求,并具有建筑外窗后装卸功能。2.1.3 披水板 apron flashing能承接雨水并能改变雨水流向的构件。 2.1.4 附框压条 depression bar of additive frame装在标准化附框外沿四周,用于标准化外窗安装定位,并与披水板连接的构件。2.1.5 标准化外窗系统 standard external window system标准化外窗(包括外遮阳一体化窗、内置遮阳一体化窗、中置遮阳一体化双层窗)与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的标准化附框、附框压条、以及窗台披水板(窄附框)组合安装,完成所有安装工
7、序后投入使用的外窗系统。2.1.6 外遮阳一体化窗 external sunshade integrated window由铝合金卷帘、百叶帘、织物卷帘等遮阳装置与外窗受力外框设计组合成一体并且满足标准化外窗要求的成品窗。2.1.7 内置遮阳一体化窗 built-in sunshade integrated window采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成的成品窗。2.1.8 中置遮阳一体化双层窗 double-window sunshade integrated window内外二层窗,中间装有遮阳装置的成品窗。2.1.9 玻璃遮阳系数 SC 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在给
8、定条件下,透过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透过相同条件下 3mm 厚普通透明4平板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1.10 外遮阳系数 SD externa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建筑物透明外围护结构有外遮阳设施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无外遮阳设施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1.11 宽附框 broad standard additive frame附框型材宽度能够覆盖墙体宽度的标准化附框。2.1.12 窄附框 narrow standard additive frame附框型材宽度小于墙体宽度且与窗框型材匹配的标准化附框。2.1.13
9、 前装(预埋)式 pre-bury method在工程墙体洞口位置预埋或在工厂预制装配式墙板中埋设标准化附框。2.1.14 后装式 later-bury method在现场砌筑的建筑墙体预留洞口中安装标准化附框。2.2 符号H窗洞口高B窗洞口 宽K窗传热系数SC玻璃遮阳系数SD外遮阳系数A中空玻璃中间层的空气Ar中空玻璃中间层的氩气53 标准化外窗系统3.1 一般规定3.1.1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中标准化外窗包括单樘标准化窗和由单樘标准化窗组合的窗,洞口尺寸见表 3.1.1。表 3.1.1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洞口尺寸洞口高度H(cm)洞口宽度 B(cm)120 60、90、120、15
10、0150 60、90、120、150、180180 60、90、150、180210 60、90、150、180注:表中宽度 60cm 用于平开、上悬、上下提拉窗; 宽 度 90cm 用于上悬、上下提拉窗;洞口高度 210cm 和对应的宽度尺寸仅用于由单樘标准化窗组合的飘窗。3.1.2 标准化外窗及系统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得低于表 3.1.2要求。表 3.1.2 标准化外窗及系统主要性能、技术指标主 要 性 能 单 位 技术指标单位缝长 m3/(mh) 1.5气密性能不小于 6 级单位面积 m3/(m2h) 4.5水密性能不小于 3 级 Pa 250多层建筑不小于 3 级 k
11、Pa 2.0抗风压性能高层建筑不小于 4 级 kPa 2.5传热系数 W/m2K 2.4冬季 / 0.6东、西、南向玻璃遮阳系数 夏季 / 符合设计要求63.2 标准化外窗3.2.1 标准化外窗产品分类和标记应符合以下规定:1 按框扇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见表 3.2.1-1;表 3.2.1-1 框扇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框扇材料 铝合金隔热型材 塑料型材 玻璃钢型材 铝木复合型材代号 L S B LM2 按构造型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见表 3.2.1-2;表 3.2.1-2 构造型式分类及标记代号构造型式 平开 推拉铝窗卷帘一体化塑窗卷帘一体化百叶帘一体化内置遮阳一体化中置遮阳双窗一体化代号 P T LY
12、 SY BY NZY ZZY3 标记方法示例。3.2.2 标准化外窗用铝合金型材应符合下列要求:1 铝合金型材应采用隔 热型材,窗框截面宽度:推拉窗应不小于 90 mm,平开窗应不小于 60 mm;2 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 1 部分 基材 GB5237.1 的规定。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可按普通级执行,对有装配关系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 或超高精级;3 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应1.4mm;LYPLC60-150150洞口尺寸铝型材 60 系列铝合金卷帘一体化平开铝合金
13、窗TSC108-150150洞口尺寸塑料型材 108 系列推拉塑料窗74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应不低于表 3.2.2 的规定;表 3.2.2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要求品种阳极氧化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电泳涂漆型材 粉末喷涂 氟碳漆喷涂膜厚级别 膜厚级别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 m装 饰面平均膜厚m厚度AA15B 类( 16m)S 类(21m) 4030(二涂)40(三涂)5 铝合金隔热型材除应符合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6 部分 隔热型材GB5237.6 和行业标准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 175 的规定外,隔热条不得使用PVC 材料,穿条式隔热型材隔热条宽度应不
14、小于 24 mm,型材穿条部位应有防渗水措施;浇注式隔热型材隔热条宽度应不小于 15.9 mm,浇注部位应有可靠的咬齿措施。3.2.3 标准化外窗用塑料型材和增强型钢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GB/T 8814 和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 13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塑料型材窗框截面厚度:推拉窗应不小于 92 mm,平开窗应不小于 60 mm;2 塑料窗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 2.5mm,非可视面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 2.0mm。3 不宜使用通体彩色型材;4 主型材外框截面腔室应不少
15、于 3 个,应具有独立的增强型钢及排水腔室;5 增强型钢应根据工程强度设计要求按本规程附录 A 选用,且最小壁厚不应小于 1.5 mm;6 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匹配,与承载方向内腔配合间隙应不大于 1mm;7 增强型钢表面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3.2.4 标准化外窗用铝木复合型材除应符合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一部分:铝木复合门窗GB/T29734.1 的规定外,且 应符合下列要求:1 铝木复合窗框截面厚度:推拉窗应不小于 90 mm,平开窗应不小于 60 mm;2 铝木复合窗用铝型材应符合本规程 3.2.2 的规定;83 指接材应符合指接材 非结构用GB/T 21140 中规定的 I 类指接材要求
16、,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头外应大于 250mm,宽度方向无拼接,指接缝隙处无明显缺陷;4 集成材应满足非结构用集成材LY/T 1787 的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优等品要求,可视面拼条长度除端 头外应大于 250mm,宽 度方向无拼接,厚度方向相 邻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指接缝隙处 无明显缺陷;5 木材表面光 洁、纹理相近,无死节、虫眼、腐朽、夹皮等现象。型材平整无翘曲,棱角部位应为圆角。3.2.5 标准化外窗用玻璃钢型材除应符合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JC/T94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玻璃钢窗框截面厚度:推拉窗应不小于 83 mm,平开窗应不小于 55 mm;2 型材外壁厚应不小
17、于 2.2 mm;3 型材横向弯曲强度应不小于 50 MPa;4 型材表面应选择适用于玻璃钢材质的户外涂料进行涂装处理。涂层耐老化性能按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GB/T1865 规定应不小于 1000 小时;5 紧固件应采用机制不锈钢自钻自攻螺钉。3.2.6 标准化外窗用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化外窗用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不小于 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 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应不小于 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 5mm;2 中空玻璃(包括 Low-E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技 术指标应符合表 3.2.6-1 的要求;表 3.2.6-1 中空玻璃(包括 Low-E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技术指标性 能 技 术 指 标露 点 -40可见光透射比 60%遮阳系数 0.6传热系数 2.0W/ (m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