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 项 目 磋 商 文 件 以 纸 质 发 售 文 件 为 准 !厅 机 关 和 下 塘 西 办 公 楼 实 施 无 线 网 络( WIFI) 覆 盖 项 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GZSW16145FC4124广 州 顺 为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2016 年 12 月目 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1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2-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第一部分磋 商 邀 请 函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
2、)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磋 商 邀 请 函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司法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 )覆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磋商项目的名称、编号、预算、内容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1、项目名称: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2、项目编号:GZSW16145FC41242、采购预算:人民币 60 万元3、项目内容:办公楼无线网络覆盖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注册的法人或为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分支机构。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 年 12 月 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 9:00-17:00(工作时间)。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A 座 1101 室(广州顺为招标公司)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4、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60 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下午 14:00- 14:3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下午 14:30(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 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下午 14:30(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A 座 1101 室(广州顺为招标公司)5、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技
5、术人员务必到场参与磋商。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司法厅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 203 号恒生大厦 A 座 1101 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3595411 六、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伍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20-8359221
6、6-818七、供应商注册登记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第二部分报 价 供 应 商 须 知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
7、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报价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4 “成交供应商” 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2.5 “货物”指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2.6 “服务”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
8、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3.6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二、磋商文件1 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 磋商邀请函;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
9、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2) 报价供应商须知;(3) 用户需求书;(4) 合同条款;(5) 响应文件格式。2 磋商文件的澄清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3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和变更。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4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若报价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三、响应文件1 响应文件的编写1.1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1.2 响应文
11、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1.3 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1.4 报价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2 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技术方
12、案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4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5 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26 报价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 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3.1 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13、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2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3.3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3.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项目名称: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GZSW16145FC4124报价供应商名称: 报价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联 系 人: 联系电话:3.5 采
14、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报价有效期4.1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 60 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厅机关和下塘西办公楼实施无线网络(WIFI)覆盖项目 GZSW16145FC412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5 磋商保证金5.1 本项目的磋商
15、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报价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3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1) 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报价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采购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
16、司帐号:744320018280000834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递交磋商保证金请注明:采购编号 GZSW16145FC4124(2) 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参照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担保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报价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报价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5.5 成交报价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成交报价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2) 成交报价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5.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