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巫溪府办发201242 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修订,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1预案编号:1.1.42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目 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421.2 编制依据41.3 工作原则31.4 适用范围41.5 预案体系 42 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5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62.2 组织框架图102.3 应急联动机制123 预警和预防机制123.1 信息监制与报告123.2 信息监测流程图163.3 接警与预警1
2、63.4 预警级别与发布184 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224.1 分级响应程序254.2 信息共享与处理324.3 指挥和协调324.4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304.5 检测与评估后果304.6 新闻报道314.7 应急结束355 灾后处置355.1 善后处置355.2 社会救助365.3 保险理赔365.4 调查与评估3636 保障措施366.1 通信与信息保障366.2 制度保障376.3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386.4 应急队伍保障346.5 交通运输保障356.6 医疗卫生保障366.7 治安保障366.8 物资保障386.9 经费保障.396.10 社会动员保障396.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3、406.12 技术储备与保障407 宣传、培训467.1 公众宣传教育467.2 培训478 附则478.1 预案管理与更新418.2 奖励与惩戒47总 则1.1 编制目的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4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巫溪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中华
4、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 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 水库管理通则、 重庆市抗旱管理办法、 重庆市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巫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巫溪县突发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3.1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部门负责。1.3.2 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1.3.3 坚持严格纪律、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抗旱的5原
5、则。1.3.4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各乡镇(街道)为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和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加抢险救灾的原则。1.3.5 坚持“先生活、后生 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 的抗旱用水原则 。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旱灾和供水危机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分为四个层次:1.5.1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1.5.2 本预案是巫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巫溪县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
6、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总体预案。1.5.3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参照本预案编制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5.4 各乡镇(街道)、重要防洪部位、水库(电站)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抗旱水源工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的原则,6参照本预案编制单项的防洪抢险和应急供水预案(方案)。2 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1 巫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巫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 称县政府应急办)。统一领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见巫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2.1.2 巫溪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全县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政府救灾办为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见巫溪县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1.3 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救灾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民政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广播
8、电视台、县水文站、县港航处、县移民局、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7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县防汛抗旱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1.4 领导机构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政府应急委的决定、指示和命令,指挥协调各级各部门防汛工作,发布防汛抢险处置指令;编制并监督实施本预案,确定和发布启动本预案;及时收集掌握全县汛情、水
9、情、旱情、灾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汇报防汛抗旱情况,必要时候申请支援;统一调控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防洪抗旱应急管理工作;直接储备和调动县级防汛抗旱物资,建设和调动县级应急抢险队伍;织织协调各项灾后恢复工作。县防汛抗旱办公室: 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按照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发布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令,并向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依据有关部门的重要天气预报、水旱情预报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和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预防工作;组织防汛抗旱检8查;指导督促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制订
10、河流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用;组织县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调配抢险人力和技术力量;负责县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特大防汛抗旱资金的申报,县级防汛抗旱资金的协调,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搜集水旱灾害信息;完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1.5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完成水利工程病险整治和水毁恢复;负责全县集雨面积 100-1000Km2 河流的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报;负责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学调度,防
11、止侵占、破坏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水源等行为的发生;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县气象局: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全县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向县防汛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县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9县经信委:负责工矿企业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抢险物资供应。县城乡建委:负责城乡及房屋建筑的防洪安全,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负责工
12、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的防洪安全工作。县交委:负责公路和交通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为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火车等运输工具,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送和防汛抗旱指挥、救灾等车辆免费通行,提供主要道路的通行情况。县农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积极做好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申请争取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县级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并监督资金的落实使用。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救灾办):负责全县水旱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水文、通信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